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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 专项债尚有约8000亿额度

陆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综合

  编者按:

   财政部14日发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发行额度的80%,剩余额度应主要放在10月发行。

   《意见》指出,各地可在省内集合发行不同市、县相同类型专项债券,提高债券发行效率。财政部不再限制专项债券期限比例结构,各地应根据项目建设、债券市场需求等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向财政部备案需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有条件的地方在地方债券发行前,可对预算已安排的债券资金项目通过调度库款周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待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库款。

  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地方政府共发行专项债超过5000亿元,相比全国人大批准的全年1.35万亿元的额度,尚有约8000亿元规模有待年内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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