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第一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做了啥
2015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动员令,吹响了向贫困全面宣战的总号角。一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把脱贫攻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委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等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委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将促进贫困地区发展与贫困人口脱贫相结合、强化宏观调控与补齐发展短板相统筹,着力建立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和推进实施力度,在易地扶贫搬迁、老少边穷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机关定点扶贫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脱贫攻坚战实现“首战告捷”作出应有贡献。
改革创新谋大事,绘就脱贫攻坚总作战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脱贫攻坚进程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全力实施脱贫攻坚”独立成篇,部署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和完善脱贫攻坚支撑体系等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顶层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历时16个月编制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16年11月23日以国发〔2016〕64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是扶贫开发领域第一个五年规划,实现了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无缝衔接,为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瞄准脱贫目标,明确脱贫攻坚时间表。《规划》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为总引领,进一步实化细化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使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等目标,有了更为直观、便于衡量的具体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分阶段推进的时间表。紧扣脱贫主线,绘制脱贫攻坚路线图。《规划》以人为中心,将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健康、生态保护、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8大领域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途径,相应明确了各领域工作的主攻方向和政策要求。以区域为对象,从不断优化软、硬件环境入手,系统提出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等重大举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完善政策机制,增强脱贫攻坚动力源。《规划》以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明确提出建立精准扶贫脱贫、扶贫资源动员、贫困人口参与、资金项目管理、考核问责激励等5大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金融、土地、干部人才等政策支持,全面构建起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为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2016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并报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决定从2016年底至2019年底,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将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用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折股量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住居民,并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股权权益,使他们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共享资源开发“红利”,实现资源、资金、农民向资产、股金、股东的转变,探索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资源开发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聚焦重点齐攻坚,打响易地扶贫搬迁“当头炮”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也是“五个一批”精准扶贫脱贫工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中央要求之高、工作部署之密、投入强度之大,前所未有。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总牵头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坚持规划、政策、制度“三位一体”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精确瞄准249万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全面聚焦脱贫成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良好开局。
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四梁八柱”政策框架。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将搬迁谁、搬哪去、钱哪来、房咋建、咋脱贫等各环节工作一体谋划,整体部署。制定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成效考核等暂行办法,实现从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等流程全覆盖。制定出台严格控制安置住房建设面积控制标准,将人均安置住房建设面积25平方米作为控制“红线”,坚决杜绝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因搬迁高额举债,因搬迁而影响脱贫。协调推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制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举措集结攻坚。下达千亿元建设资金,惠及上百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在大幅增加中央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开辟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新渠道,为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下达22个省份249万建档立卡搬迁建设任务和828.5亿元贴息贷款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较2015年增长近3倍,并一次性切块下达“十三五”专项建设基金500亿元,财政部指导地方调整政府债务结构约1000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全方位多渠道宣讲政策,确保系好“第一颗扣子”。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带队,赴10个重点省份开展政策宣讲和工作督导。组织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贵州)现场会,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组织召开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推进会,细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以“精准搬迁、精准脱贫”为题举办“扶贫日”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在观点交锋中统一思想认识、深化政策理解。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调研宣讲和专题培训,组织各省份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听取宣讲解读的各级干部群众超过10万人。先后编发16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阐释政策内涵、推介地方经验、告诫执行偏差。严格督查考核,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各省份开展工作自查,共派出50余个检查组对440个县、1436个安置区项目和537个迁出点进行全方位“体检”。组织有关部门赴云南、广西等多个省份开展督导检查。派出稽察组对云南、贵州、四川等8重点省区32个市县开展专项稽察,及时纠偏纠错、立行整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组织开展定点联系和跟踪监测工作,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争取工作主动。
着力补齐“短板”,推动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
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区域发展的“洼地“和“短板”,贫困人口集中、致贫原因复杂、脱贫任务艰巨。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把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发展、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作为逐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全力加以推动。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在行动,“1258”政策体系全面形成。2016年7月,经国务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标志着国家支持革命老区的“1258”政策体系全面形成。印发实施《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部门分工方案,推动国家支持老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快老区脱贫步伐。12月,组织召开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第四次会议,进一步强化责任、全力攻坚,着力推动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有实招,重大工程项目加快落地。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召开片区联系单位第四次工作会议,印发实施《2016年片区联系工作要点》,协调推动各地方各部门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推动片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优先纳入相关行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启动实施一批片区重大工程项目,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整体脱贫有支撑,“不落下一个贫困人口”。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编制实施支持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等一批规划,在中央投资安排、重大项目布局、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予以了重点倾斜,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落下一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掉队”的殷切嘱托,使这些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地区的脱贫发展工作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
重点领域强“根基”,提速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建设是贫困地区加快脱贫攻坚的重大支撑,是贫困地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节点,既是“十三五”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又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支撑。
推出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总投资超过1.6万亿。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围绕打破制约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突出瓶颈,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实施交通扶贫脱贫“双百”、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宽带网络进村入户、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光伏扶贫等6大工程,五年涉及总投资1.6万亿元,着力解决贫困地区通路、通电、通网等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大幅提高中央投资比例,贫困地区农林水利建设领域达40%。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指导意见,明确“十三五”时期,农林水利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贫困地区的比重达到40%左右,地方同步加大投入,并视情况进一步增大倾斜支持力度,全力改善贫困地区民生条件,推动共享发展成果。启动交通扶贫“双百”工程,强化交通基础支撑。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以“百万公里农村公路、百项重大工程”为抓手,到2020年在贫困地区建设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运输网络,基本消除贫困地区发展的交通瓶颈。随后,三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动硬件和软件同步提升,项目支持和政策保障同步强化。全力推动网络扶贫,协调信贷支持资金1000亿元。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加大网络优惠贷款支持力度,安排意向额度1000亿元用于支持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网络扶贫工作,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出台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劳务报酬比例不低于10%。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明确以工代赈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0%,其中,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的劳务报酬比例应不低于该项目劳动报酬的50%。积极探索“以工代赈资产变股权、贫困户变股民”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使贫困户从以工代赈“佣金”单一来源收益向“佣金、股金”等多元收益转变。
健全机制促脱贫 倾情竭力推动机关定点扶贫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定点帮扶河北省灵寿县、吉林省汪清县、广西自治区田东县。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重要精神,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深入开展调研慰问,全力帮助3个定点扶贫县如期“摘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快脱贫。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于2月和12月两次带队赴田东县、灵寿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慰问贫困群众和驻村“第一书记”,研究解决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定点扶贫工作方案,明确了选派干部挂职、实施结对帮扶、组织公益捐赠和加强工作指导等5项重点任务,动员全委力量与定点扶贫县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关系。11月,委机关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定点扶贫重点工作,听取基层干部对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先后选派11名干部赴定点扶贫县挂职锻炼,帮助制定县域重大规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深入开展各类帮扶行动,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呈现新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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