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权属性,对于属于中央事权的,要将转移支付上划转列为中央本级支出,由中央单位直接承担;对于属于地方事权的,原则上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相应取消专项转移支付。”
12月26日,财政部网站披露了财政部部长肖捷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上述内容正是肖捷在报告中透露下一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一部分。
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达到5.29万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2万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09万亿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将直接影响5万多亿元财政资金分配,因此备受市场关注。
根据《报告》,肖捷回顾近些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成绩,同时毫不避讳支出当前存在的问题。
“转移支付改革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衔接不够;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力度有待加强,资金闲置沉淀问题依然存在;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没有到位;转移支付管理有待规范,预算公开和绩效评价有待加强。此外,省及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进展不平衡”,肖捷称。
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这一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民生保障措施落实的有效手段。下一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如何改?
肖捷首先指出了改革方向和目标。
“要进一步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事权属性为遵循,将转移支付改革同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衔接,同绩效评价、预算公开、问责机制等制度建设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转移支付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不相匹配,转移支付交叉重叠、退出难、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逐步形成一套定位清晰、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和分配科学、使用规范、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监管严格的资金管理机制,更好发挥转移支付的职能作用,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肖捷称。
为了达到这一改革目的,财政部将在未来七大方面发力。
根据《报告》,未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首个发力点,就是促进转移支付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
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适度加强中央财政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各自事权相应承担支出责任。
根据这一指导意见,肖捷提出,未来根据事权属性,对于属于中央事权的,要将转移支付上划转列为中央本级支出,由中央单位直接承担;对于属于地方事权的,原则上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相应取消专项转移支付。
受近些年经济增速下滑影响,财政收入维持中低速增长,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调研发现一些财力困难的地方甚至出现发不出公务员工资的情况,基层财政正常运行遭遇挑战。
根据报告,下一步财政转支付制度改革将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力度。其中就包括针对当前基层财政尤其是能源资源型地区财政困难,要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阶段性财力补助、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统筹力度,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底线,保证基层财政正常运行。
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也是下一步改革重点。
目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规模仍较大,这会给地方造成“打酱油的钱不能来买醋”的困扰。近些年中央一直在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已由2013年的220个大幅压减到94个,压减率达57%。
此前国务院已经明确,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原则上不得新设专项转移支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诸如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等正逐步退出。
此外,下一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还包括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设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强化转移支付管理;推动地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
肖捷表示,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还迫切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从根本上为深化转移支付改革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肖捷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