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和境外资产规模的扩大,中国正在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督,对企业在境外的投融资、产权变动、资金管控等逐步实现常态化监督检查。
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这一要求的提出主要基于当前中国国企大力“走出去”的现实背景,在以国企为主力军的“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下,未来将有更多国资走向海外。
去年,据国资委旗下杂志《国资报告》统计,中国的境外国资总量已不少于12万亿元人民币。据中企之声研究院院长李锦预计,到2020年,海外营业额将占到中国央企总体营业额的20%以上。伴随着境外国资总量的不断增加,国资流失风险也在不断增长。
常务会议认为,中央企业通过“瘦身健体”实现了生产经营的正增长,但仍然存在部分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经营、内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存在国有权益受损风险。”
除了国企自身存在的一些经营效率问题,专家指出,海外复杂的市场环境和当前监管“鞭长莫及”也是此次会议要求对境外国资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原因所在。
“在境外,企业的运营方式与国内不同,国企如何管理好国有资产正在探索中。另外,国外的法律政策环境各异,增加了国资境外监管的难度。”清华大学教授朱安东表示,这也滋生了一些违背道德、私人谋利的现象。
李锦指出,“国企‘走出去’了,但监管的链条还没有‘走出去’,盲目投资得不到监控,海外产权交易中也有可能被个人趁机占有,所以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李锦表示,当前中国已经陆续建立起提高国资利用效率的制度体系,但监管体系仍有空白,而监管体制建设的关键是实现系统化和常态化。
“以前监管是临时性和突击性的,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所以现在要建立起专门的机制,长远地解决问题,不能出了问题再去查。”李锦指出,现阶段比较普遍的国企监事制度效果较差,国企的二级三级公司,监事会都难以深入进去,更别提其在境外的子公司了,建议加快建立国务院国资委的外派监事会制度,把其作为平台,将审计、纪检、巡视等各种有效监督力量整合起来,从而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朱安东建议,除了国资系统的定期监督检查,还应该建立健全境外国资的审计制度,尤其应该借助第三方的介入审查力量。“由于国企运营涉及重大经济机密,建议设立一些国有的第三方机构做专门的咨询和审查,而且一定要由了解当地情况的人参与监管。第三方审查能真正起到外部监管的作用。”
去年,中国出台了《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这意味着,未来国有企业在海外的经营管理将面临更加严格的考核和监管,一整套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有望形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