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张虹生)我国法治质检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将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加快实现“六个转变”,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质检体系。
这是记者从24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法治质检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质检法律规范体系初步建成,质检法治实施体系初步成型,质检法治监督体系初步确立,质检法治保障体系初步完善。但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法治质检工作将面临着法治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法治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法治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等新形势,必须全面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的法治质检建设,实现“六个转变”。
据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介绍,法治质检建设加快实现的“六个转变”为:在法律的形式要件已具备,基本实现依法而治的基础上追求良法善治,实现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转变;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质检法律制度体系,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可依转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实现从严格执法到公正文明执法转变;实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实现从事后纠错到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转变;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实现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转变;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落实法治质检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法治质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从法治保障条件到整体法治环境转变。
此次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二五”和2015年法治质检建设成果,研究部署了“十三五”和2016年质检法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