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高级统计师蔺涛解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了2015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高级统计师蔺涛进行了解读。
一、11月份消费品零售增速继续回升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1.2%,增速比上月提高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0%,增速与上月持平(以下均为名义增长)。总体上看,消费品零售增速继续保持了今年下半年以来稳步回升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城乡市场销售平稳增长。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0%,增速比上月提高0.2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2%,与上月持平。
二是商品零售增速继续加快。11月份,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1.1%,增速比上月提高0.3个百分点。
三是基本生活类商品稳中有升。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和日用品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9.9%和14%,增速分别比上月提高0.1和3.9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商品增长17.1%,提高0.4个百分点。
四是部分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体育与娱乐用品类和金银珠宝类商品分别增长18.0%、23.7%和4.9%,增速分别比上月提高10.9、9.4和0.9个百分点。
二、多因素促进消费品市场稳步回升
一是车购税优惠政策效果继续显现,加上上年同期基数偏低,汽车销售增速继续回暖。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同比增长9.0%,增速比上月提高1.9个百分点。
二是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商品房销售逐步好转,相关居住类商品销售稳步提升。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居住类商品增长17.1%,增速比上月提高6.4个百分点。
三是“双11”带动下的网上零售贡献较大。据测算,11月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速比上月提高8个百分点左右,对当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特别是网上零售占比较大的商品零售额增速明显加快。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家电、日用品、文化办公、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增速分别比上月加快10.9、3.9、6.7和9.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