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27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0%,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2612亿元,增长8.4%。2015年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359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3833亿元,增长7.6%。对此,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高级统计师蔺涛进行了解读。
一、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稳中有升态势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1.0%,增速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0%,增速比上月加快0.2个百分点。1-10月份,名义增长10.6%,增速比前三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实际增长10.6%,增速比前三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下均为名义增长)。
二、城乡市场增速同步加快
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8%,乡村增长12.2%,均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
三、商品零售和餐饮消费双双提速
10月份,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0.8%,增速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增长12.4%,提高0.3个百分点。尤为突出的是,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增速提高0.7个百分点。
四、基本生活类商品平稳增长
10月份,限额以上单位服装类和日用品类商品分别增长9.8%和10.1%,增速均比上月提高1.3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商品增速虽比上月有所回落,但仍保持16%以上的增长。
五、汽车类商品增速提高是10月份增速提高的主要因素
10月份,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同比增长7.1%,增速比上月提高4.4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约0.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