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至2016年8月,本市将在行政区域内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为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门票价格中违反定价规则、程序规定的行为,以及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在专项整治期间,本市不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
据了解,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对存在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通过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向消费者强制代收其他费用;未按规定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落实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存在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经营者自主制定门票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价格水平。现行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规范其价格行为,引导适当降价。各类景区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应立即纠正,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