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养老院改革:不是为解决“一床难求”
唐 钧(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
近日里,北京市为推动老年服务机构的发展,发布了包括《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三个配套文件。针对北京市民政局这些新政策,有媒体提出质疑:“北京公办养老院逐步民营化,能解决‘一床难求’吗?”
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素来为公众所诟病。但是,一床难求仅是个表面现象,其背后隐藏着的不公平才是问题的实质。所以,要弄清事情的全部真相,须得先探求为什么公办养老院会一床难求?
诚如一些专家所述,公办养老院是从计划经济时期专为城镇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三无老人”服务的社会福利院发展而来的。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因为大多数城镇老人都有了“退休金”,即使是孤寡老人,也不至于“没有生活来源”,“三无老人”急剧减少。于是,城镇的社会福利院开始向社会开放,利用空余床位,吸收一部分老人自费入住。当时选择自费入住的老人较少。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因为人力资源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大,老人自费入住老年服务机构的需求也随之增长。民政部门应市场需求,新建了一批养老院。有些乡镇社区办的养老机构,也尝试向社会开放。但是,要靠政府投资建养老院来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肯定是难以奏效的。所以,民营养老院应运而生,而且发展得较快。
老年服务机构的公办、民营“双轨制”,使得原来潜藏的不公平显性化了。须知,公办养老院大多是事业单位,除了场地、设施均为政府投入之外,每年还能得到政府的财政拨款支持。所以,老人只要能入住“价廉质优”的公办养老院,就享受了这一块福利补贴;反之则不得。对同样有入住需求的老人,因为有公办和民营的差别,享受的待遇显然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造成的不公平,就是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背后的秘密。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民政部门也看到了公办养老院的弊病,曾经下决心转向发展民营机构。但是,近年来,因政绩或经济利益的冲动,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再也按捺不住,竞相拨款划地,兴建公办养老机构,而且不顾客观规律,动辄成千上万张床位的规模。
“双轨制”造成的不公平,显然影响了民营老年服务机构的发展。民营机构从房租到设施、设备的投入再到人工成本的开支,所有的经费基本上都来自于服务收费。所以,在价格上通常会比公办机构高出一块。由于价格上的差别,所以老人除非万不得已就不会选择民营机构。这也使得民营养老院空床率较高,造成了资源浪费。
因此,老年服务机构的改革,目标并非是要解决“一床难得”的问题,而是要使公办、民营的老年服务机构在同一起跑线上去竞争。公办养老院“先天”已经得势得益,政府没有必要再给予特别的财政补贴。将其推向市场,其实反而能够更好地发展。当然,这样的转型也毋需一蹴而就,可以给出一定的年限,每年削减一部分财政补贴,逐步归零,最终完全按市场规律办。养老服务领域改革的结果,应该是没有公办、民营的差别,都到市场上去竞争。政府则将财政经费支持经营得当的老年服务机构,培育出一批专业性很强的“服务运营商”。老年服务机构都按“中档设施、小型适用,专业水准、优质服务”的原则去办。服务对象则可以自己挑选机构,支付能力差的政府给予补贴,没有支付能力的政府直接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