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主动作为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5月1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作出全面部署,行政体制改革进入“快车道”。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围绕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主动放权,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松绑。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及时调整全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取消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截至目前,共计取消和下放了55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国务院部门削减三分之一审批事项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电网接入意见、供水协议等18项前置手续,并要求各级项目核准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和内容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加快清理规范投资前置审批及其中介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从改革前的30多项精简为“2项半”,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两项前置,对中介服务进行清单式管理,由企业自主选择,收费明码标价。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先后放开和下放56项商品与服务定价权限,推进农产品、能源、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后,定价项目分别减少约80%和50%。
强化监管,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报请国办印发实施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有序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经过6月份的调试运行,中央层面“横向联通”平台7月1日试运行,16个国务院部门接入,实现了在线申报、平台赋码、信息共享。年底前,将进一步与地方“纵向贯通”,并尽可能提前1—2个月进行试运行,提供网上项目登记、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实现“一次受理、一并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从而建立起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新模式。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等政策文件。2月份开通部际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网站,36个部门接入,经过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信息,将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信用记录信息归集共享。6月1日开通运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推动破解“信息孤岛”难题。举办多期全系统简政放权与创新管理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接住管好的能力。
优化服务,着力规范审批行为。国家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1月1日起正式运行,全委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大厅,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审批、流程监控,实现了一口受理、统一答复、过程督办、进展告知。截至7月16日,累计接收行政审批事项1299件,已按时办结636件,其余事项正在按时限要求办理,无一例超期。积极丰富拓展大厅功能,开通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平台,开发行政许可事项申报系统,并实现了大厅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12358全国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机衔接。认真落实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编制公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服务规范,严格规定审批核准事项的程序与时限,进一步推动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修订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建立“自动选择为主、手动指定选择为辅”的评估任务委托机制,明确了委托评估时限要求,除重大规划和特别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同时加强对委托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实现了委内项目核准和节能评估并联办理,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核准“绿色通道”,有效推动了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
总的来看,半年来全委简政放权改革实现了新的突破,审批范围进一步缩小、权限进一步下放、程序进一步简化、规范化电子化阳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5.1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委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意见中提出的任务清单,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协同推进,继续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加快实现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从单打独斗向纵横协管的转变,更好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