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7月23日电 (杜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3日披露,省财政将出资1亿元,建立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涉农非公经济发展。同时,整合已有专项和存量资金2亿元,以财政补助+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的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工业、商务系统非公经济发展。
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当日披露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出,2013年甘肃非公经济增加值达到2879.48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45.5%。但同时,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非公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融资难融资贵、人才紧缺、管理落后、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此,《意见》还提出将支持中小微企业上市和发行票据融资、推出适合特色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推进非公经济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养老及医疗服务等措施,从20个方面对促进非公经济快速发展进行了细化。
如在推动中小微企业上市方面,甘肃提出以“分地域、分行业、分板块”的方式,在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中,择优筛选一批有上市意愿和具备上市条件的非公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对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同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为发挥地方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优势,甘肃要求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县乡延伸,向批发市场、商贸集市等中小微企业集中地区延伸。支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
为方便中小微企业注册登记便利,甘肃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在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实现“一照一码”。开展“先照后证”改革。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
与中国绝大多数地方一样,甘肃老龄化问题日趋加重,为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也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甘肃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养老及医疗服务,如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空巢、独居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膳食供应等服务;也可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营。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模式,重点支持市州和养老需求旺盛的县市区,建设一批以非公资本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和民营医院。
《意见》还要求清理和规范涉及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的收费项目。凡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整合省级设立的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列出收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