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从平台建设、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撑、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政府服务等七方面提出十八条措施。
《意见》第一条是建立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第二、三条是政府基金支持,包括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各地和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出资设立子基金等;第四、五、六条是强化融资保险和担保等增信支撑;第七、八、九条是完善中小微企业间接融资渠道;第十、十一条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包括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充分发挥区域股权市场作用等;第十二至十六条是创新融资工具;第十七、十八条是加强政府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财政资金支持,2015年至2017年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