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今日在2015陆家嘴论坛开放系列论坛一“加快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发言时表示,下一步在外汇管理上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主要有四点考虑。
一是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投融资的便利。计划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正积极地研究落实国务院对自贸区改革创新新政策当中涉及到外汇管理方面的要求,特别是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自贸区内企业在一定的限额内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
方上浦解释说,目前资本项目的改革基本上都是分块的,比如说直接投资项目项下、资本市场项下。今后计划根据企业的情况给出一个额度,在额度之内可以自主进行跨境的资本项目交易,包括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投资等等。与投融资有关的资金进出、汇兑不受限制。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水平,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为今后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的完全可兑换创造一些经验,探索一些改革的路径。经过国务院批准之后会有一些完整的做法包括企业的门槛条件,也包括企业自律的要求,也包括监控分析手段的跟进。
二是研究宏观审慎管理的试点。目前自贸区的企业已经通过分账核算单元,实施了外债宏观审慎的管理,在分账核算单元内的企业金融外债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比如说净资产或者资本金的比例,自主的进入境外的资金,同时可以选择相应的结汇。
与此同时,外管局也在上海自贸区外的一些地方比如深圳前海、江苏张家港和北京中关村,也试行了外债审慎、自律的改革试点。这项政策如果研究出来,经过一定的程序批准实施,将是一个比较大的突破,统一中外资企业外资本管理的政策,试点企业都可以在宏观审慎管理的框架下根据比例自律原则借用外债,通过境内外的资金进行融资,同时也降低境内企业的融资筹资的成本。
三是进一步改进跨国公司资金池的运营管理,促进贸易、投资更加便利。比如说进一步扩大了参与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跨国公司企业的范围。过去的政策,是找一些高大上的企业,跨境资金比较频繁的企业,今后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进行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包括中小企业也可以。丰富资金运营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在两种市场内配置两种资源,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和机制,为下一步整体的改革进行探索。
第四,加强统计与分析预计,有效防范外汇的风险,继续加强和完善企业外汇管理的数据报送,加强自身的统计建设分析。对银行、企业异常或者可疑的情况进行风险的提示,依法开展现场的核查。实施分类管理的手段,来防止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