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引导作用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2015年5月7日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近年来,浙江省财政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坚持把强化投入作为“调结构、促转型、强基础、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和扩大有效投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增强长远发展后劲。2014年,浙江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555亿元,其中“411”重大项目投资7210亿元,同比增长16.6%。
一、实施财政重大政策,引导推动有效投资。一是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国家战略,争取中央财力补助30亿元,落实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6亿元,助推我省从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转变。2014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近6000亿元,沿海7市完成海洋经济有效投资超2300亿元,均比上年增长约10%。二是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实施小城市培育试点补助政策。2014年,36个试点中心镇有效投资达1885亿元,同比增长23%。小城市试点镇经济实力持续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成为我省新型城镇化的一大新亮点。三是每年安排6000万元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研究出台《省级产业集聚区财政政策实施办法》,积极发挥财税杠杆作用,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空间拓展。
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整合专项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积极完善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体系。2014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9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从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3亿元,开展“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试点。设立信息创业投资基金,经过二、三级基金的放大,形成50-100亿元的基金规模,投向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完善促进浙商创业创新财政政策,2014年落实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功能性机构和浙江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1.1亿元,引导浙商回归引进项目投资资金2236亿元,同比增长27.6%。
三、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2014年,我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52亿元,重点支持我省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建设。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44亿元,落实省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资金104亿元,推进现代交通五大建设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2012-2014年,积极争取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加固中央水利资金18亿元,省财政安排水利专项资金145亿元。全省累计完成水利投资1229亿元,实现病险水库加固452座,新建、加固海塘河堤1616公里,杭嘉湖区整治152万亩,农村河道综合整治8600公里,滩涂围垦圈围34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17平方公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9。
四、改革投融资方式,积极推行PPP模式。2014年,我省在全面推进“七线两枢纽”建设的基础上提出加快铁路建设“八八计划”,16个铁路项目省内总投资1350亿元,省级承担资本金约200亿元,沿线市县约250亿元。同时,省财政积极推进铁路投融资改革,资本金除由一般公共预算、国资经营预算、产业基金等筹措外,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铁路资本金缺口,并利用经营收益抵补法创新筹资渠道。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方式市场化、投资项目业主化”的投融资新机制,积极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污水、能源、交通等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前期已向社会发布20个推介项目。
五、实施考核激励政策,推行“411”有效投资行动计划。2014年,协调落实省级财政性资金147亿元,紧紧围绕基础设施完善、五水共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着力促进“411”有效投资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建立完善扩大有效投资的财政激励政策,对全省各市县投资增速、投资增量贡献、投资结构优化等内容进行年度综合考评,省财政对考核优秀的市县给予财力性奖励,2014年度将兑现奖励资金约1.5亿元,统筹用于加大民生投入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有效引导市县扩大投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