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2.3%,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0%。1-3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2%。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5%。其中,城市下降0.5%,农村下降0.6%;食品价格下降1.6%,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6%,服务价格下降0.4%。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9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6.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蛋价上涨5.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
3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0%、1.6%、1.6%、1.2%和0.6%;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1.5%和0.5%。
据测算,在3月份1.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6%。其中,鲜菜价格下降8.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6个百分点;蛋价下降5.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
3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持平。衣着、居住、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上涨0.8%、0.3%和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6%、0.3%、0.2%和0.1%。
2015年3月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3 月 1-3 月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 ) 涨跌幅( % )
居民消费价格 -0.5 1.4 1.2
其中:城市 -0.5 1.4 1.2
农村 -0.6 1.2 1.0
其中:食品 -1.6 2.3 1.9
非食品 0.0 0.9 0.8
其中:消费品 -0.6 1.1 0.9
服务 -0.4 2.0 1.9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1 1.5 1.4
其中:不包括鲜菜和鲜果 -0.2 1.3 1.1
分类别
一、食品 -1.6 2.3 1.9
粮 食 0.1 2.7 2.8
油 脂 0.0 -5.0 -5.1
肉禽及其制品 -1.8 3.2 1.2
其中:猪肉 -3.8 2.0 -1.7
牛肉 -0.9 1.7 1.6
羊肉 -0.8 -3.1 -3.0
蛋 -5.7 5.6 8.4
水产品 -2.3 1.6 1.4
鲜 菜 -8.9 0.4 1.4
鲜 果 0.9 6.7 4.7
液体乳及乳制品 0.1 -1.7 -1.2
二、烟酒及用品 0.1 -0.5 -0.5
烟 草 0.0 0.1 0.1
酒 0.3 -1.4 -1.3
三、衣着 0.8 3.0 2.9
服 装 0.7 3.0 3.0
鞋 1.1 3.2 2.9
衣着加工服务费 -0.3 5.5 5.8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0.3 1.2 1.2
耐用消费品 -0.1 0.0 0.2
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 -2.3 7.6 7.4
五、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0.2 1.6 1.7
中药材及中成药 0.2 2.3 2.3
西 药 0.1 1.4 1.3
医疗保健服务 0.1 1.6 1.6
六、交通和通信 -0.1 -1.5 -1.8
交通工具 -0.1 -1.2 -1.2
车用燃料及零配件 4.7 -16.4 -17.9
车辆使用及维修费 -2.0 3.4 3.5
通信工具 -0.2 -2.8 -2.7
通信服务 0.0 -0.1 -0.1
七、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0.6 1.6 1.2
教育服务 0.5 3.2 3.0
旅 游 -5.4 -1.3 -2.6
八、居住 0.3 0.6 0.7
建房及装修材料 -0.1 0.3 0.3
住房租金 0.8 2.2 2.3
水、电、燃料 0.0 -1.9 -1.9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