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30日电(记者杜刚)从2015年起,国家将全额投资新疆南部四地州农村公路和国省道建设的建安费(施工成本费),国家高速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建安费的70%执行。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从2015年起,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以及位于南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村公路和国省道的建安费,将得到国家的全额投资。
此前,南疆四地州农村公路的建安费,国家每公里补助80万元,国家高速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建安费的50%执行。建安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施工企业管理费等施工成本费用。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国家提高对新疆公路建设的资金支持标准,对改善南疆四地州通行条件,完善新疆公路网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划,到2020年,新疆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5500公里,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重达到60%,重要口岸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通。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新疆交通运输厅提出通过“代建”的模式,推进新疆公路建设,这一创新思路得到交通运输部、各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4年来,新疆累计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391亿元,是之前5年的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