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决定建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近十几年来,全国人大会议一般会在每年的3月5日开幕。
按照惯例,部分部委负责人还会参加记者会答记者问。而在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当天,国务院总理还将与中外记者会面。
在全国人大会议开幕当天上午,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将对当年工作做总体部署。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如经济增速、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也将随之发布。其中,当年的经济增速目标最受关注。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保持区间调控弹性,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
《第一财经日报》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拟定的明年GDP增速目标较今年有所下调,但也在市场的普遍预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