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若干模糊地带
对国有企业改革当中的敏感点和硬骨头,江苏版细则缺乏清晰可操作的表述。
例如一直是改革难点的国企高管年薪问题。“细则”只是泛泛表述为“对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总水平实行限高”,而对市场化聘用的企业管理人员,则“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市场化薪酬”。
那么,限高到底是多高?给国企高管们定价的模式、计算方法是什么?都没有明确。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李琨在接受江苏省委党报采访时也坦言,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将由省国资委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办法考核审定,而关于年薪和履职待遇的相关规定,“目前正在制定当中。”
细则还提及“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至于具体如何推进,并无指导方案。
对省属企业业务“合并同类项”注定是个艰难的过程,其中不但涉及大量的业务重组,又涉及复杂的人事问题。就江苏情况而言,省属国企子公司存在业务相近、功能相同的情形,如从事纺织服装、进出口、房地产等业务的企业有多家,分属不同的集团,金陵饭店集团与钟山宾馆集团都属于酒店餐饮行业,金融业也有多种业态、分属多个不同的集团,而此次方案并没有提及组建统一的金融平台。“细则”提出“推进功能性重组和资源整合”,“按照业务相近、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部分省属企业的功能性重组”,但再无更具体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