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习近平强调,今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为今后几年改革开好头。
专家认为,本次会议涉及到的改革领域社会关注度高,讨论也全面充分,必要性和可行性兼顾,是势在必行的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四次会议从宏观到中观、微观稳步推进,改革抓住了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半年四次会议:宏观、中观、微观稳步推进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自成立以来,已经召开了四次会议,前三次会议召开时间分别是1月22日、2月28日、6月6日。
从会议内容来看,第一次会议是一次纲领性的会议,规定了领导小组的工作准则,并细分了6个专项工作小组,通过了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分工方案。第二次会议则就更细化的改革领域制定了实施方案。从第三次会议开始,改革工作进入了具体细化进程,财税体制、户籍制度、司法体制乃至本次的央企负责人薪酬体制、考试招生体制、传统媒体等方面的改革方案一部部出台,并逐步实施。改革工作正在逐渐推进实施的过程中。
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曾提出,推进改革既要管宏观,也要统筹好中观、微观。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孙晓莉认为,改革的稳步推进,正是遵循了从宏观到微观,全面结合的结果。“宏观到微观是一个系统整体,有宏观的整体目标,中观的可操作的体制机制,微观上则有具体的改革部署。三个层面结合起来,改革才能有实效。”
孙晓莉认为,这一届领导集体在改革的整体设计上既强调有顶层的制度设计,也强调要有实践的探索。在改革的具体过程中,则体现为有总目标、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这四项要素互相配合,才能让改革实践到位。
必要性与可行性兼顾,第四次会议所涉改革势在必行
昨日召开的第四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文件涉及了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考试招生制度、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等领域。这三个领域看似彼此并无关联,事实上,它们有两个共同点:一是社会关注度高,二是讨论较为全面充分。这两个特点使得三个领域的改革都同时兼具了必要性和可行性。
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社长谢春涛认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提出的三项改革,均为大家多年关注、亟需改革的领域。“比如国企高管的收入过高、职务消费不规范,已被很多人所批评。因此中央此时提出这个改革方案,必能得到广泛支持。”谢春涛认为,招生考试领域推免生、特长生的暗箱操作,高额中考择校费等大家深恶痛绝的问题也促使了该领域的改革必须立即推行。而在媒体改革领域,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体向新媒体的融合也是势在必行。“中央这几项改革内容抓得很准。”谢春涛说。
孙晓莉提到,第四次会议部署的改革事项更加具体,解决了大家讨论多年而没有成果的“硬骨头”。“比如央企领导薪酬制度改革,这些负责人一直没有成为职业的经理人,就需要制度层面作出改变。考试招生的社会关注程度也一直很高。”她认为,这些改革的时机都相对成熟。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都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