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广东国资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将超过70%,形成30家左右营业收入超千亿元或资产超千亿元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枫林
粤版国资改革顶层设计出炉。记者昨日下午在广东省国资委了解到,广东省委办公厅已于8月17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
广东国资体量庞大,在国资改革方面提出了众多超前的思路。
《意见》共14页,详述了此轮广东国资改革的原则、目标、措施,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模式等诸多方面。“尤其对创新国有企业体制机制至关重要的相关领域,提出了颇具力度的创新举措。”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吕业升说。
《意见》在主要目标设置上提及的刚性数据很少,如未来的发展规模、增速、证券化率等数据并未披露。《意见》的目标设置中有两处数字:一是70%,“到2017年,广东国资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将超过70%。”二是30家,“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在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形成30家左右营业收入超千亿元或资产超千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二个数字提及的打造30家左右“航母”级的千亿规模国企,时限也由征求意见稿的 “2020年”前置为“2017年”。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的“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由现在的20%上升到60%”,在正式的《意见》的主要目标中被删除。
《意见》重点阐述了“引进非国有资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如改制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员工持股、实施混合模式、吸引股权基金等。《意见》称“除国家规定外,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不设下限”,“应对各种所有制资本一视同仁,不得对非国有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方面,《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引入战投,要同步考虑品牌、管理、人才、技术等因素,注重选择实力强、信誉好、具有优势的民营企业,实现战略协同、管理整合和文化整合。
此外,《意见》还提及机制体制以及监管创新等方面的改革。如广东国资委将择优选取40-50家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进行机制体制创新试点,同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