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所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等六家中央企业纳入首批试点。
这四项改革试点分别为: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此次试点启动,是寻求点上的突破,有利于国企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下一步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在垄断性企业中寻找新的试点。
鼓励各项试点不等不停、先行先试
“试点没有设定时间限制和批次,随着试点经验不断积累和改革深入推进,试点将逐步转为深化国企改革日常推进工作。”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资委研究确定试点企业时,主要考虑试点工作需要,选择工作有基础,试点有条件,近年来改革力度比较大、效果比较好的企业,同时也考虑每项试点在改革重点、目标任务上的具体要求。
首批试点的六家中央企业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进一步探索,在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方面,探索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关系,理清职责界面,研究国资委如何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如何有效服务国家战略目标,调整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向和重点,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效制衡、平等保护治理结构,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探索市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探索完善国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