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城市三无人员将被纳入法定的救助对象。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民政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城市三无人员等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城市三无人员救助标准将向农村五保户“看齐”。同时,今后的临时救助将不再只是看收入,而是综合考量收入和支出,支出型贫困人员也将获得救助。
三无人员
救助政策年内出台
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红兵昨天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乡社会救助对象10.1万户、18.3万人,基本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今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目前,北京正抓紧研究制定《办法》的贯彻意见和配套落实措施。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介绍,特困人员一般是指三无人员,主要是老人、儿童等,城市三无人员包括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但其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三无”人员,农村三无人员也称五保户。
吕海燕说,对于农村三无人员,从国家到地方都有相应的救助政策,由政府负责吃、穿、住、医、丧,但对于城市三无人员的救助,一直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只是各个区县自行给予一些救助,“年内,本市将制定出台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弥补法律上的空白。”她表示,城市三无人员预计有数千人左右,救助的内容也将参照农村五保户,从基本生活、照料、疾病治疗、丧葬四方面予以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目前正在研究,肯定会比现行的城市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650元)要高一些。”
低保标准 明年实现城乡一致
另外,李红兵介绍说,北京市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6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60元,各区县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目前,在全市13个涉农区县中,海淀等7个区县已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还有门头沟、房山、平谷、延庆、怀柔、昌平6个区县尚未实现统一。明年全市所有区县的低保标准都要实现城乡一致。
而且今年本市还将进一步规范和统筹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制度,根据低保对象身份类别、年龄结构、劳动能力等情况,对低保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并扩大分类救助范围,提高救助系数,进一步提高救助的针对性。
临时救助 收入支出同时评估
“临时救助也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李红兵说,原来临时救助完全是根据家庭收入来发放,只针对低保、低收入群体,“今后我们会更注重一个家庭的支出,对其收入和支出同时进行评估来发放临时救助,以帮助那些支出型贫困家庭。”
李红兵说,今后的临时救助将着重救“急、难”,针对遭遇各种突发性、临时性等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开展救助和帮扶。民政部门已会同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研究居民支出型数据统计分析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障范围和标准,预计将于今年底制定出台“支出型”贫困救助措施。
据介绍,今年五一前后,全市各街道、乡镇将建立专门的救助窗口,由专人负责、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对于不属于民政部门救助的事项,将转给相关的部门,让需要帮助的人能最快的得到救助。
救助评估 委托社会组织打分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的规范管理力度,民政部门还将研究起草本市《社会救助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建立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机制,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落实情况和考核结果运用到部门评价、表彰奖励和资金分配中。
同时民政部门还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社会组织对社会救助制度执行情况、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委托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担本市社会救助信访举报工作的核查、举证等工作,试点核对入户调查工作,并形成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服务标准。
李红兵表示,第三方将对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的工作程序、细节来进行评估,并给每一个点上的工作进行打分,甚至可以给差评,“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期待差评,因为这正是制度上需要弥补的漏洞,也将使得我们的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此外,今年民政部门还将鼓励和支持社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低保、低收入家庭儿童陪读伴读试点,开展困难家庭综合服务个案救助试点,提高困难家庭的社会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