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8日召开的浙江省审计工作会议获悉,浙江省将在全省同步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工作,此前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为此工作制定了具体举措。
浙江省审计厅厅长徐宇宁介绍,全省同步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是今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连台大戏中的“重头戏”。通过审计将揭露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规范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行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强化“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的意识,打造节约政府、廉洁政府。
在全省同步开展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这在浙江审计史上是第一次。据悉,今年浙江共安排全省同步审计项目11个,厅本级项目109个。
2013年底,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此次《意见》明确了公务支出审计重点,即重点关注七项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总体情况,“三公”经费情况,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举办节庆、搞形象宣传活动等情况,党政机关办公楼费用支出情况,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情况。
《意见》统筹审计任务和审计计划,推进全覆盖。目前审计机关对公务支出审计,主要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展开。
《意见》还明确建立通报制度。审计机关要在每年年末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通报当年度对公务支出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与会单位应涵盖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审计机关结合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逐步推进公务支出情况审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