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28日联合对外宣布,今年3月1日起,我国将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旨在加快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等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此次主要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装备和产品目录等进行了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装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财政部等六部门于2009年8月出台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并定期对政策规定和目录进行调整。
六部门规定,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目录内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目录所列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的,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关税司介绍,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有关规定,公开了有关部门对政策执行管理、操作流程及依据等方面的信息,并简化了企业申请手续,规范了申请文件格式及要求,有利于引导企业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记者对比2012年版本目录发现,新版本按照有增有减的原则,是对以往目录的一次系统、全面梳理和调整。如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新增油气钻探设备、半潜式钻井平台、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深水物探船、接触网多功能综合作业车、湿式电除尘器等装备;同时,删除了工程机械、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核电装备等领域国内已能生产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增装备均为国家支持发展的高端装备、新能源装备,将为国内大气污染治理、能源开发和铁路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推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删除的装备主要是根据国内配套产业发展,旨在统筹国内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调整的目录表明我国正抓住国际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技术和新潮流,加快以装备制造业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忠宏说。
环顾全球,以页岩气为代表的新技术正加速各国对新能源的竞争。王忠宏认为,目录将相关油气钻探设备、钻井平台、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等纳入免税范围,有助于降低进口成本,从而加快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他同时指出,鉴于当前我国传统制造业与国外相比仍属于薄弱环节,面对潜在的发展空间,除了国家加大财税支持,还应通过引进合作,加快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最终提高我国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中国制造”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地位,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