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一步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有望跻身三中全会议程
被寄予改革厚望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召开,据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政府会计核算制度有望跻身三中全会改革议题,未来我国的政府会计制度将进一步从收付实现制(亦称现收现付制)向权责发生制(亦称应收应付制)改革。
学界认为,这也是顺应了绩效管理的要求,不过我国现阶段难以立刻转为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仍需循序渐进。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权责发生制更强调效率,将有助于改变饱受诟病的“年底突击花钱”局面,但也不能指望通过一项制度改革完全杜绝或者解决所有问题,同时,这一制度改革还要配套中期预算改革。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徐曙娜认为,权责发生制将更好地反映政府成本,但能否解决“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更需要看资金是否会被要求当年花完,如果仍有进度要求,恐怕难以消解“年底突击花钱”的冲动。
权责发生制改革顺应绩效管理要求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我国目前的行政单位基本采用现收现付制,事业单位正在进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制度改革,但尚不完全,而在行业内,仅医院和出版社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对于这两种制度的不同,徐曙娜介绍说:“我今天收到一笔钱,不管这笔钱是预付款或拖欠的,是不是应该我今天收到的,今天收到就算今天的收入。支出也一样,不管今天支付的是今年或明年的,都算是今天的支出。这就是收付实现制,又被称为现收现付制;权责发生制则不同。今天收到的这笔钱要看是否应该是今天收到的,确切来说,今天发生了业务才算收支。所以权责发生制又被称为应收应付制、应计制。”
“权责发生制更多强调效率,现收现付制就是按部就班实现。”杨志勇解释说。
据专家介绍,政府会计核算机制有四种方式,一种收付实现制,一种是权责发生制,还有两种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称为更正后或修改过的收付实现制和更正后或修改后的权责发生制。
事实上,向权责发生制方向行进的会计制度改革并非 “突发”,早在2000年左右,现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仍是财政部副部长时,就已提出并在官方和学界开始讨论,现在的讨论是当年的延续。
2009年8月,财政部发出《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首次被确定,并被认为叩响了公共部门会计制度变革大门,将会引起会计制度变革。
对于我国目前的政府会计制度,学界基本认为并非“非黑即白”的,既不是百分百的收付实现制,也不是百分之百的权责发生制。杨志勇认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后,最后也应该是更改后的权责发生制,而不会是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2009年新的会计制度实施后,医院会计制度相对清晰,自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制度是权责发生制,财政拨款则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
“我国目前既不是百分百的收付实现制,也不是百分百的权责发生制,国家有向权责发生制改革的迹象,但从现实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来看还不是很彻底,行政单位的改革还没看到。”徐曙娜介绍说。
学界认为,权责发生制能够清晰反映成本,顺应了绩效管理要求。徐曙娜认为,完美的权责发生制改革应如英国式的,决算和会计核算制度都是权责发生制,出具(决算)报告的时候有权责发生制和现收现付制两份报告。“不过我们距离这步还很遥远,现在正慢慢开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