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持续加大综合扶贫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快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步伐。初步统计,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使贫困农民直接受益的综合扶贫投入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1.9%。其中:专项扶贫资金332亿元;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善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方面的资金1093.9亿元;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教育、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393.5亿元;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204.8亿元;支持农村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695.7亿元;农村贫困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开发方面的资金121.4亿元;农村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154.4亿元。
中央财政在不断增加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投入,同时,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贫困地区、扶贫对象充分受益。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机遇,促进各类资源继续向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步伐,更快地提高扶贫对象收入水平,不断缩小贫困地区和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