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近日组织召开中央企业反腐倡廉管理提升专题视频培训会。会上,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指出,国资委正研究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评价标准和办法,把领导重视程度、述廉议廉、民主生活会、纪委书记履职情况、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效能监察、廉洁谈话、案件查办、信访处理、重大案情报告等内容纳入评价管理。将奖惩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结合业绩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等相关规定,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体现奖惩。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和中坚,平均资产规模接近2000亿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应该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促进和保证中央企业健康发展、争创世界一流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为此,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反腐倡廉工作列为13个专项管理提升的重点领域之一。
强卫东说,管理提升活动开展以来,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党委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2012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职工群众对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较去年有了显著提升。其中,职工群众对中央企业加强领导人员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效能监察、治理商业贿赂、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作用等方面的评价指标,提升的幅度更大一些。
不过,他也指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对所出资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不够,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反腐倡廉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对查办案件工作指导不够,有的企业案件数量较多,大案要案仍然时有发生;四是有的企业监督资源整合不到位,监督工作协调性机制不够健全。
为此,强卫东要求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企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协调推进。中央企业要坚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结合企业实际,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他还表示,国资委正研究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评价标准和办法,把领导重视程度、述廉议廉、民主生活会、纪委书记履职情况、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效能监察、廉洁谈话、案件查办、信访处理、重大案情报告等内容纳入评价管理。要将奖惩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结合业绩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等相关规定,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体现奖惩。中央企业要加强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述职工作,制订有关办法,规范述职内容,督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履行职责。各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在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