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每月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是否并入工资、薪金,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发放的交通、通信补贴是否需要全额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记者蔡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