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新规落地

继证监会发布场外期权新规(40号文)之后,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明确二级交易商的备案要求及标的管理等内容。至此,场外期权业务结束暂停状态,开启规范化进程。

证券公司将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通知》,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近日,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强化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通知》内容包括对券商采用分层管理,明确场外期权标的以及违规惩戒事项等。《通知》自5月28日起生效。

  根据《通知》,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交易商分级制度下,一级交易商可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

  根据梳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券商有11家,分别为国泰君安、申万宏源、海通证券、华融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

  国信证券非银分析师认为,新规对券商参与场外期权交易实施分层管理,将创设的权利集中到了行业内少数头部券商,龙头券商优势显现。

  标的管理方面,协会对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交易标的、对冲标的实行自律管理。交易商可以开展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个股、股票指数、大宗商品等资产为合约标的的场外期权业务。

  协会表示,场外期权业务境内个股标的应当是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深证成分指数、深圳中小创新指数的成分股或者A+H股上市公司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A股,同时符合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6个月、非ST和*ST股票、流通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等条件。

  场外期权境业务内股票指数应为经权威机构认可、具有指数编制及发布权限的机构发布的指数,同时指数具有可投资性且流动性良好,指数计算发布应由第三方机构独立管理。

  此外,《通知》要求,交易商及协会认定的场外期权业务重要交易对手(以下统称报送机构)应当定期向协会报送规定的场外期权业务信息。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SAC、NAFMII、ISDA等主协议项下的场外期权业务信息。业务信息应当由报送机构按规定报送至场外证券业务报告系统。

  协会表示,交易商未按要求报送业务信息、影响监测监控情形的,协会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采取自律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证监会查处。

业务将向一级交易商集中

根据通知,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股票指数标的的范围实行动态调整,交易商不得新开和展期被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个股为标的的场外期权。

  5月30日,证券业协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强化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证券公司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并明确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并于5月28日起正式执行。有券商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场外期权规模越大,交易对手越多,风险越分散,对冲效果越好。而新规对原正常开展场外期权的券商进行了分类评级,这会形成场外期权业务进一步向一级交易商集中的趋势。

  实行交易商分层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5月30日,证券业协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强化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通知从5月28日起执行,不设过渡期。其中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而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而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

  证券业协会要求,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另外一级交易商可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一级交易商应当根据自身合约设计要求及标的范围确定是否接受二级交易商的个股对冲交易。一级交易商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个股期权报价机制,不得利用交易优势地位等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应确保其与对手方和一级交易商分别达成的个股期权合约挂钩标的、合约期限、合约规模、收益结构等交易要素基本保持一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此前有私募机构利用其机构身份的通道优势把场外个股期权对自然人投资者进行兜售,导致部分并不具备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参与。

  而此次证券业协会明确要求,交易商应当通过尽职调查、要求投资者提供证明材料、查询公开信息等措施,核查投资者是否满足准入标准。交易商应当建立交易对手管理台账,对交易对手进行穿透核查,确保穿透后的委托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受托人的执业行为审慎、合规。交易商应当至少每年对投资者的资质复核一次,并通过定期回访、监测评估等方式确保投资者持续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同时交易商应当对同一主体控制的机构、产品集中统一监测监控,对投资者准入过程充分留痕,并由总部进行最终审核。

  业务将向一级交易商集中

  根据券商评级结果,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A级以上的券商有11家,9家A级券商。而据证券业协会今年3月份的最新数据显示,在场外期权业务中排名前五的分别为中信证券、中泰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长城证券。而在2017年证券公司的分类评级中,中泰证券分类评级为A,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分类评级为AA,只有长城证券2017年的分类评级为BBB,按照新规要求可能无缘场外期权业务。

  据证券业协会5月22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3月,证券公司期权业务新增492.67亿元,截至3月末,期权业务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2064.48亿元。其中第一名是中信证券,3月新增193.65亿元,第二名是中泰证券,新增128.96亿元,第三名是海通证券,新增39.75亿元,第四名是中信建投证券,新增39.16亿元,第五是长城证券,新增11.32亿元。

  此外根据通知,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股票指数标的的范围实行动态调整,交易商不得新开和展期被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个股为标的的场外期权。而自2017年以来,场外个股期权业务开展如火如荼,但是在新规之后,部分评级不达标的券商将无缘场外个股期权业务,从规模上来看将进一步收缩。

  此外交易商应通过尽职调查、提供证明材料等措施,核查投资者是否满足准入标准,确保穿透后的委托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而投资者应当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条件。首先是法人参与需满足,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等相关投资经验;其次是资管机构代表产品参与,近一年末管理的金融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具备2年以上金融产品管理经验;第三是产品参与,合规设立的非结构化产品,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场外期权规模越大,交易对手越多,风险越分散,对冲效果越好。而新规对原正常开展场外期权的券商进行了分类,这会形成场外期权业务进一步向一级交易商集中的趋势。此外对标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数据报送、监测监控、自律管理等对进一步细化,管理更加严格。

多数券商将“没钱可赚”

继证监会发布场外期权新规(40号文)之后,5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明确二级交易商的备案要求及标的管理等内容。

  继证监会发布场外期权新规(40号文)之后,5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明确二级交易商的备案要求及标的管理等内容。至此,场外期权业务结束暂停状态,开启规范化进程。

  场外期权新规明确,将对交易商实行分层管理,证券公司被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两者之间交易权限差距巨大。

  证券时报记者统计发现,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券商共有11家,包括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等。这意味着,经证监会认可后的“一级交易商”不会超过11家;另外去年有29家分类评级为A类A级的券商,其中具备自营资格的可申请“二级交易商”。

  业内人士称,新规对个股期权业务影响较大,对股指期权业务影响相对有限。从券商角度来说,个股期权业务的利润率远高于股指期权,因此,切断二级交易商自行开展个股对冲交易的权限,相当于直接切断了其最有利润可图的个股期权业务。

  一级交易商不超11家

  根据通知,一级交易商可以在沪深交易商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而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

  据记者统计,具备申请一级交易商资格的券商,即去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券商共有11家,分别是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和华融证券。

  二级交易商,即去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券商,包括国信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等共计29家,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即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

  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记者获悉,受场外期权新规影响最大的是个股期权业务,股指期权收到的影响则相对有限。但对券商而言,个股期权的利润率要远比股指期权高。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金融团队指出,去年结构性牛市行情激发了私募基金场外个股期权的需求,为券商贡献了不少收入,尤其是个股期权。从期权合约标的构成来看,2017年以来,个股期权的名义本金占比提升至30%左右,期权费占比提升至80%左右;而在2016年10月之前,两者占比都低于10%。

  “暂时不做了。”一家只具备申请二级交易商资格的券商直接表示,“新规规定二级交易商只能和一级交易商询价,自己不得进行个股对冲交易,这样一来就没钱可赚了。”

  未来,场外期权业务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龙头券商集中。

  今年可贡献利润40~90亿

  据了解,券商的交易对手,包括银行资产管理部门、私募、券商柜台市场部门、公募基金及子公司、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中,私募机构已经超过商业银行,成为券商场外期权的第一大交易对手。

  目前场外个股期权中,看涨期权为主流品种,分为价内、平价和价外看涨期权(执行价低于、等于、高于当前股价)。总体而言,券商场外个股期权业务的收益占用对冲资金比例(用资收益率)可达10%以上,具体的收益率主要受到波动率影响。

  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金融团队预计,假设2018年券商的场外个股期权存续规模增长0%/25%/50%,在用资收益率8%/10%/12%的假设下,2018年券商场外个股期权业务可贡献行业利润40亿元~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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