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西安后,长沙也进一步加强了楼市调控。6月25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优先保障住宅用地供应,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且安居型住房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方可转让。
据了解,长沙将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严禁炒作等方面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住宅土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安居型住房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并采取限房价方式供地。
《通知》规定,长沙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长沙市稳定就业,或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在购房资格上,长沙此次发布的新规封堵了炒房的通道。《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要求严禁销售炒作。对参加楼盘摇号的人数应进行有效控制,优先限购区域内首套刚需购房者摇号、购房。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任何形式蓄客和收取认筹金,在取得预售许可前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认筹活动。严禁捆绑销售、变相涨价等违规销售行为。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长沙和西安近期的房价涨幅都比较靠前,是此次两地出台调控新规的主要原因。这也充分说明了房地产调控依然从严。克而瑞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杨科伟则以“支持刚需自住,抑制投机需求”来概括他对此次西安、长沙相继出台新规的看法,并表示,未来不排除有部分热点城市将跟进的可能。(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