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良好开局,目前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
这是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19日在农业农村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是指导新时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项改革聚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大重点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韩俊说,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截至2016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达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目前各地正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推进清产核资各项工作,计划到2019年底完成这项改革任务。
“这么庞大的资产是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韩俊说,“把‘家底’搞清楚,在这个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三省市已经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先行试点的29个县也积累了很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央明确到2021年底要基本完成这项改革,今年农业农村部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已确定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开展整省试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等50个地市开展整市试点,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市、区)开展整县试点,目前中央试点单位共涉及1000个县左右,约占全国总数的1/3。
另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在发布会上介绍,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文件,明确县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负责向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书,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凭登记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