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3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今日表示,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资金省际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靠省级统筹自身难以解决,所以必须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基金进行调剂。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目的是确保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安全可持续发展,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先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来均衡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逐步完善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3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介绍《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为什么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中央调剂制度,制度的实施能解决当前养老金的哪些问题?
游钧表示,这个问题要从历史和现实来看,特别是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来看。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改革,经历了自下而上、再从上而下这样一个过程。
最早从探索建立县级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开始,再到逐步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这个期间各地养老保险办法不尽相同。到1997年国务院统一了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2005年又做了进一步完善。在此基础上,201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且在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从那时起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开始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游钧说,经过近30年的改革,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最初的县级统筹,逐步实现了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就是养老保险基金可以在一个省的范围内进行调剂。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就业形势的多样化,特别是流动性加强,劳动力由中西部向东部流动。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地区间养老保险抚养比的差距在扩大。
去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3.53亿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2.59亿人,领取待遇的退休人员9460万人,总抚养比是2.73:1,也就是2.73个在职人员抚养一个退休人员。
当然不同省份之间差异较大,有的省抚养比是4:1,最高的是广东超过了8:1;有的省抚养比不到2:1,最低的黑龙江不到1.3:1,这主要由于各地区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不同所造成的。特别是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历史包袱比较重,劳动力流出比较多,所以养老基金的压力较大。而东部沿海省份,过去历史负担比较轻,劳动力流入又较多,所以养老基金结余也较多。
虽然全国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资金有4.14万亿,但是近三分之二集中在东部地区少数几个省份。全国累计结余可以支付17.4个月,有些省可以支付到40个、50个月,并且每年当期都有上百亿的结余,广东去年的结余超过一千亿。辽宁、黑龙江等一些省份的基金运行面临很大压力,已经出现了当期的收不抵支,个别省的累计结余也用完了。
游钧表示,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也就是说统筹层次越高、参保人数越多,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就越强。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靠省级统筹自身难以解决,所以必须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基金进行调剂。
社保法有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要求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能不能一步做到全国统筹,还是跟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密切相关,各地的缴费基数、费率标准、待遇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还难以一步实现理想化的基金统收统支的全国统筹模式。
较稳妥的办法,从较低比例来起步,先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作为全国统筹的第一步,来缓解省际之间、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基金不平衡的矛盾,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全国统筹的时间表、路线图,不断地完善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尽快地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的全国统筹模式。
游钧表示,归纳刚才介绍的就是几句话,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目的是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安全可持续发展,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先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来均衡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逐步完善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