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12日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座谈会上表示,绿色金融蓬勃发展是中国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一大亮点。在绿色金融领域,我国已经阔步走在了国际第一方阵。
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此前审定,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部分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陈雨露表示,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人民银行初步评估结果表明,试点总体方案中85%以上的试点任务已经启动推进。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3月末,五省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2600多亿元,比试验区获批之初增长了13%,高于同期试验区各项贷款余额增速2%。在总量扩大的同时,绿色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3月末,五省试验区绿色贷款不良率为0.12%,比试验区平均不良率低0.94%。
陈雨露强调,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在建设过程当中主要面临着三方面问题和挑战。一是试验区改革创新的重大使命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功能尚未充分体现。二是创新试点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在标准、信息和相关基础设施等基础工作建设方面亟待深入展开。三是部门间市场主体之间的工作协调、政策对接需要进一步加强。另外,部分试验区财力基础相对薄弱,影响着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地,对于符合标准的绿色信贷给予财政贴息的各种承诺还没有对接到位。
另外,陈雨露表示,人民银行也正在加紧协调各个部门深入研究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业银行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交易机制,建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优化绿色信贷宏观审慎评估等事项,根据“成熟一项,加紧推进一项”的原则来扎实展开上述关键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防范风险方面,陈雨露指出,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往往面临着一定的环境风险,而聚焦于绿色技术、绿色新兴产业的项目也面临着投资回报期比较长、盈利能力不确定性较高这些市场风险。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必须把风险意识贯穿其中,在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的同时注重防范绿色发展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过度覆盖的风险以及假绿色风险,各金融机构要不断地提高环境和风险管理能力,把环境风险的监测、识别、控制这些内容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提升对绿色项目环境效益与成本的定量分析能力,合理控制绿色项目的融资杠杆率。通过监管科技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机制来前瞻性地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绿色金融风险监管能力,健全绿色金融风险监测与预警能力,积极稳妥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工作,要牢牢地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个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