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18-06-01 16:51来源:证券时报APP
21世纪经济报道,券商人士透露,《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近日发布后,券商的场外股票质押业务已基本被叫停。
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通知明确规定:
第一,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及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但因参与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本通知发布前已存续场外股权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而发生的补充质押除外。
第二,证券公司不得为银行、信托等其他机构或个人通过场外市场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提供盯市、平仓等第三方中介服务。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中国信达:市场化债转股落地金额...
杨建海:外资投资A股市场更依赖数据
王琛:策略革新是量化投资的重中之重
2016年度“金牛理财产品”颁奖典...
第二十一届(2017年度)中国资本...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