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补短板是提升监管效能和权威性的根基。监管者曾多次强调,保险业出现的一些突出风险和问题,暴露出在保险监管制度和实践中还存在短板。比如,有些制度违背了金融规律,给不良资本控制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制度存在漏洞,对业务结构失衡、个别产品粗放发展、少数公司无序举牌冲击实体经济等风险问题管控不严;有些制度执行不力,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正因如此,过去一年来,保险监管者以前所未有的密度发布了6个主席令、50余部规范性文件,这既是加强保险监管、弥补制度短板的具体举措,更是促进保险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而一系列数据和现象亦证明,随着监管网不断织牢筑密,行业在回归本源、规范经营方面都出现了可喜变化。
6月1日起,《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防范潜在风险,明确了监管原则。
事实上,自去年5月7日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44号文”)以来,全面弥补监管短板成为理顺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树立监管形象的重要突破口。一年多来,6个主席令、50余部规范性文件,在织密扎牢保险监管制度笼子的同时,更引导保险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健康发展。
大量监管措施落地实施
“44号文”发布后,原保监会共发布了5部主席令:全面修改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新制定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要求,集中统一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4部规章。
仅从数量来看,补短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44号文”发布前,原保监会2016年发布了2部主席令,2017年发布了1部。
与此同时,在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原保监会发布规范性文件50余部,涉及公司治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资金运用、偿付能力等诸多重点业务领域。
银保监会成立以后,补短板依旧是“重头戏”。“2018年2号主席令”是《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另外,还发布了《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保险电子签名技术应用规范(JRT0161-2018)》3部规范性文件。
补短板是提升监管效能和权威性的根基。监管者曾多次强调,保险业近年来出现的一些突出风险和问题,暴露出在保险监管制度和实践中还存在短板。比如,有些制度违背了金融规律,给不良资本控制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有些制度存在漏洞,对业务结构失衡、个别产品粗放发展、少数公司无序举牌冲击实体经济等风险问题管控不严;有些制度执行不力,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补短板成效初步显现
正因如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治理行业乱象,加大监管力度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则要从建章立制补短板入手。而一年来6个主席令、50余部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既是加强保险监管、弥补制度短板的具体举措,更是促进保险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业内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目前出台的监管举措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着眼重点领域。主要分布于公司治理监管、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偿付能力监管、保险产品管理、中介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具有相对的集中性。二是突出问题导向。主要立足于解决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问题,特别是对业务结构失衡、个别产品粗放发展、少数公司无序举牌等风险问题及时补齐管控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三是坚持正确方向。将补齐制度短板与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坚持简政放权的正确方向,具有较强的导向性。
从整个保险市场来看,补短板成效已初步显现,并持续释放。
比如,在引导险企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方面,原保监会从产品开发设计入手,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这份旨在遏制低质量的规模扩张、引导行业专注于高价值业务的部门规章,让短期理财型产品告别了寿险舞台,也直接导致今年寿险业“开门红”业绩一片惨淡。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寿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500.81亿元,同比下降18.22%。
对于近20%的降幅,一位业内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开门红’不红是现象,而现象背后则是保险业务结构出现的明显优化。”行业交流数据显示,一季度,寿险业务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4345.26亿元,其中,期交业务2085.92亿元,占新单业务的48%,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8.06个百分点,这说明整个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又如,针对2016年年底集中出现的保险资金非理性举牌事件,原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遏制激进保险投资。此后,保险业再未发生非理性举牌。
补短板将持续推进
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补短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不可能一蹴而就。下一步,将继续致力于引导行业回归本源。”
据《金融时报》记者了解,一批监管措施正在推进之中,不久后将落地。比如,为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业务经营行为、提升保险服务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制定了《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为完善健康保险的产品管理、服务管理、精算要求等,监管部门根据健康保险发展新形势修订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另外,继出台《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后,监管部门正加紧制定《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从整体架构上优化保险代理人的监管框架制度,切实解决保险代理人监管的统一性、有效性等问题。
此外,在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产品管理、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资金运用等方面,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切实提升监管有效性,促进保险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另外,银河证券研报认为,2018年保险业监管继续坚持“回归价值”和“回归本源”的政策导向,而银监会和保监会正式合并成立中国银行(601988,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着力解决分业监管下的监管空白、监管套利问题,强化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
相关链接:“44号文”发布后保险业规章制定情况
1.2018年1月24日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2.21018年2月1日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3.2018年2月1日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4.2018年2月13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5.2018年3月2日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6.2018年4月28日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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