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24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日前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方案强调,广东、天津、福建要把握基本定位、加强组织实施、强化使命担当、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系统推进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任务实施效果,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
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以来,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各具特点、各有侧重的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的市场监管制度、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试点经验已向全国复制推广,改革红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