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答记者问。据证监会统计,2017年度两市共有2754家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了现金分红事项,分红金额合计约10705.72亿元,同比增长21.88%。
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年度现金分红金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数据统计,去年1424家主板公司共分红9563.80亿元,占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规模的89.33%;714家中小板公司、616家创业板公司分别合计分红852.19亿元、289.73亿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去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主要呈现出如下特点:
首先,代表实体经济的非金融类企业现金分红超过6000亿元,约为同期净利润的三分之一。特别是煤炭、钢铁等直接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传统行业,不仅扭转了亏损局面,有的公司还积极提出高分红方案,与投资者共享发展红利。
其次,持续高比例分红的上市公司不断增加。近3年(2015年至2017年),现金分红比例持续保持在30%以上的公司有660家,50%以上的有128家。与2014年至2016年期间相比,分别增加了14%和20%。
2017年,分红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有1512家,占比55.08%;分红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有547家,分红比例超过80%的有211家。
再者,一些长期不分红、分红比例不高的上市公司主动推出了分红方案。例如,2014年至2016年具备分红能力但连续未分红的35家公司中,有15家在2017年度推出了分红方案,且平均分红比例达到50%以上。
最后,上市公司分红方式出现变化,A股市场流行多年的“高送转”大幅缩减。2017年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仅57家,较2016年、2015年分别减少了144家、313家。
证监会统计显示,今年上市公司“高送转”方案披露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的平均涨幅仅约1%。披露后1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平均涨幅仅约2%,披露后3个交易日,股价基本回归常态。这表明市场对“高送转”的反应更趋理性谨慎。
高莉还表示,对于部分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该分红而未分红、少分红的现象,市场上有不少批评指责的声音,证监会对此一直很关注。投资者通过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分享经济发展和上市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和回报,是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她说,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证监会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引导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投资者回报,强化股东回报机制,对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将持续强化监管,推动上市公司不断提高现金分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