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中国金融开放的序幕已经拉开。
“一行两会”近期密集发力,诸多促进金融机构对外开放的措施已经有条不紊迈开脚步,一批外资金融机构已经在路上。例如,4月27日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获得银保监会批准筹建,这是首家获批的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5月2日,银保监会发出关于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通知。从金融监管看,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先后下发监管文件。
“无数例子已经证明,合理有序地推进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能够给一个国家带来繁荣和发展,反之则会带来危机和萧条。”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院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在5月19日的“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
不过,如何在这一轮金融开放中把握先机,防范金融风险,仍然是重中之重。一方面,金融开放需要有效发挥“鲶鱼效应”,促使境内外金融机构形成良性竞争;另一方面,在中国经济转型和防范金融风险两大核心命题下,练好内功显得尤为关键。
加速市场国际化的必然之举
回顾过去四十年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成就不难发现,中国目前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金融市场规模也排在世界第三位,但是金融的国际化水平、监管水平、业务产品均还跟不上。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原副总裁朱民指出,这与中国进入新时代的经济需求不符,与中国经济强劲增长、中产阶层增加、财富增加、人口老龄化等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不符,因此要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市场国际化是必然趋势。
数据显示,中国资本市场占全球比重已从零上升至今天的11.3%,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第三大债券市场,上市公司市值占GDP的比例从45%提升至65%,中国的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前景也十分广阔。
但比较而言,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程度依然较低。比如外资银行资产规模占比从2007年的2.32%下降至1.26%,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股票市场股份占比仅为1.15%,在中国债券市场仅占2.44%,外资在保险业占比最高,但也仅为6.1%。
“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严重落后。”朱民表示,“因此,开放的核心理念就是打造一个和国际接轨的国际化的中国金融市场。这是我们今天必须要做的。”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此前参加博鳌亚洲论坛时宣布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新举措,正是金融业实现自身改革和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金融业开放需要新的改革,一是市场准入;二是金融业务全面放宽;三是信用清算、评级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业开放,增强市场透明度和竞争的公平性。在此基础上,资本市场以“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等举措进一步保驾护航。
“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必然要求中国的金融业走出去,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会产生‘鲶鱼效应’,将使国内金融业更具国际竞争力,支持人民币国际化,从而给全球补充流动性。”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姚余栋指出,加速金融开放不会有“狼来了”,目前中国的银行业已经全面领先全球,在防风险和监管标准上更是执行最高要求。例如,中国银行业在全球率先全面实施了《巴塞尔协议Ⅲ》,而美国、欧盟都没有完全实施。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祁斌认为,推动金融开放的政策需要真心实意地落地,希望世界上先进的金融机构到中国来并取得成功。首先,如果这些外资金融机构成功了,中国就有更强大的金融体系、更强大的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崛起;其次,有真正优秀的竞争者,中国金融机构才会成功。
不过,金融业对外开放要注重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陆磊称, 第一,标准的一致性是市场主体和市场本身变革的基本趋势;第二,行为监管工具箱的创新是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方略。在这样的趋势下,陆磊认为,中国依然存在亟需加强的短板。他举例说,比如人民币的储备功能建设,在纳入SDR(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之后,人民币跨境使用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据IMF统计,2017年官方储备中人民币储备规模为1128亿美元,占比为1.23%,还远不足以肩负稳定全球货币市场的功能。
有效平衡开放与风险的关系
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不仅要引入“活水”,也要过滤“污水”。银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引入的外资机构必须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充足的资本实力,双方监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
陈文辉说,我国对外开放必须要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外开放不是“一刀切”,要讲互利互惠。那些赞同开放、支持合作的国家和地区,就能从中国乃至全球金融开放的成果中受益,那些惧怕开放、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和地区,只看重短期的收益,长期竞争力一定会受损。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的趋势,中国一定要倡议开放共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与会专家达成共识的是,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防范应当为深化金融改革和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从理论上分析了金融市场混业经营的弊端,他表示,混业经营的业务在增加金融机构业务多样性和竞争力的同时,也放大了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对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形成了挑战,带来了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的风险传递。混业经营带来的风险可以被归纳为:业务不透明的风险、道德风险、监管套利、投资者保护不力。
总结混业经营的四个风险可以发现,混业经营自身存在一个内部矛盾,孙国峰把这个矛盾称为“混业悖论”。他强调,金融控股集团内部不同的金融业务存在着跨行业、跨市场传递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内部的防火墙以隔离这个风险,进行穿透式监管。
同时,不少金融业内人士和学者已经意识到,技术带给金融行业的冲击。陆磊表示,网络、信息和数字技术对金融业构成了系统性冲击,“可以看到,金融要素新业态对整体的金融供给造成冲击,由此形成了对经济行为一系列的供给冲击。”
对此,陆磊给出金融监管三个变革的基本方向。第一,标准的一致性是市场主体和市场本身变革的基本趋势。第二,行为监管工具箱的创新是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略,可以预见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息的准确性及其滥用。据此,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技术演变方向在于,“一要以更为权威的数据库及时校正和对冲虚假信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统筹建设金融业综合统计和金融业基础设施;二是要建立双峰监管的模式,健全具有信息劣势或被误导的事中消费者保护和追索机制。”陆磊称。第三,则是要在法规上借鉴涉众欺诈处理中的集体诉讼的合理内核,全面提高欺诈的社会成本。
“最后一点,金融业对外开放要注重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陆磊表示,面向新时代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国面临的问题已经不再是引进来、走出去那么简单。
科技对金融监管带来冲击,反过来科技也能够为监管所用。网联清算有限公司总裁董俊峰的观点是,监管科技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提升行业发展健康程度。他认为,发展监管科技的意义主要是有助于应对金融创新带来的挑战,有助于覆盖市场多层次主体的风险识别,有助于把控安全性与便利性的平衡。而评估监管科技对于行业各方的价值,他认为可以从监管、市场和公众三方面来探讨:监管科技将显著助力监管部门,将有效服务市场主体,最终实质上将服务于民。
金融监管敢于亮剑、敢于碰硬
陈文辉指出,要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银保监会将始终坚持“监管姓监”,坚决落实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有效解决金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逐步建立现代金融监管框架。
坚持“严”字当先、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坚持严罚重处,始终保持整治银行保险乱象的高压态势,扎紧制度笼子,防止野蛮增长,为对外开放保驾护航。同时,监管干部还要努力做到“忠、专、实”,成为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监管人才,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当前,银保监会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在加紧制定出台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代理人等一系列新的监管配套制度。同时,我国正在自主推进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建设,已在全球与美国RBC标准和欧盟偿付能力Ⅱ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并向亚洲国家和地区推介。
陈文辉指出,金融监管法规也将和国家经济安全制度做好衔接,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做好配套制度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根据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的《稳中求进从严监管切实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前三个月共处罚银行业、保险业机构646家次,罚没合计11.58亿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798人次,罚款合计2861.85万元,取消任职资格及禁止从业107人。
银保监会指出,下一步,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金融乱象成因,进一步加强补齐制度短板工作,从根本上、源头上遏制金融乱象的发生;始终坚持强监管、严处罚的执法导向,提高监管能力,增强执法科学性;以罚促改、惩前毖后,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稳定。
全球风险管理专业人士协会(GARP)总裁、首席执行官理查德·阿波斯多利克(Richard Apostolik)提出了在缓解系统性风险方面的一个提议,即建立一个独立的、能够进行全球性合作的、得到监管部门和业界信任的研究机构,利用保密且脱敏的数据进行分析、开发、研究,高效地、准确地为需求方提供分析结果和解决方案。他也强调了风险教育的重要性。他表示,在整个组织内部提升对于风险的认知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是解决整个问题的起点。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特别链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华网政府部门交易机构证券期货四所两司新闻发布平台友情链接版权声明
关于报社关于本站广告发布免责条款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