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同股不同权”的AB股架构在香港资本市场风行一时,但因彼时港股市场缺乏相关管理与监管经验,担心引发风险,“同股不同权”制度于1989年被正式废除。
29年后,小米集团于3日正式以“同股不同权”公司身份向港交所提交IPO(首次公开募股)申请文件,这意味着香港股市或将再次迎来“同股不同权”的IPO。
重新允许“同股不同权”的IPO申请源于港交所25年来的最大上市改革:从今年4月30日起,港交所上市新规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在港申请上市。
这一改革源于港交所不想再因“同股同权”的限制错失优质公司:2013年,阿里巴巴因无法满足港交所“同股同权”规定,次年转而赴美上市,创下史上最大IPO纪录。
在全球新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世界各地为了保持资本市场竞争力,纷纷作出改革抛出橄榄枝,只为争抢独角兽企业。
今年1月,新加坡交易所宣布对“同股不同权”敞开怀抱,决定允许采用两级投票制股份结构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有关条例将在上半年内制定。
2月,美国纽交所为争夺独角兽公司制定特殊上市规则,“直接上市”的提案已经获批。“直接上市”的企业只需登记现有股票,便可在资本市场中实现自由交易。
3月,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获国务院批准,为独角兽企业打开了通向A股市场的大门。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宏观研究部主任贾晋京直言:“八十年代和现在不一样,如今新的产业革命正在兴起,市场上新增大量的科技创业公司,很多都是独角兽企业,全世界的交易所都在争夺这些优秀的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独角兽企业代表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新方向,若用传统的规则来衡量它们,就很难让资本市场获得优秀资源。
以“同股不同权”制度为例,相比于传统的“同股同权”架构,在施行“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股票分高、低投票权两种,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享有的投票权要高于低投票权的股票。而独角兽企业在多轮融资过程中,为了让创始人在持股较少的情况下继续控制公司,往往倾向于采用“同股不同权”的架构。
普华永道企业客户主管合伙人黄炜邦表示,随着“同股不同权”等新规落实,可吸引更多内地新经济企业赴港上市,预计今年在港交所的相关新经济上市公司的融资额占比将有所提升。
富达国际亚太区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主管Jenn-hui Tan则提醒称,各地交易所已经或正在纷纷出台具有相似灵活性的法规,以吸引顶尖公司上市。交易所间愈演愈烈的竞争,有可能降低整体的监管门槛和治理标准,必须要警惕因此而导致初期改变所带来的利好优势只是昙花一现。
Jenn-hui Tan称,放眼全球,一家公司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标准正日益受到重视,整体治理水平也在显著提升。从长远来看,上述三方面的积极发展应该会远远超过双重股权结构所带来的影响。 (夏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