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前,第一阶段的财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人身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已经开始。在财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上,统筹整合项目包括消保局的“精准打击行动”、财险部的农险专项检查、车险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稽查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检查。
4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近日下发《2018年保险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安排,将各部门计划开展的20个现场检查整合为5个项目,包括财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人身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法人机构评估检查、中介法人及分支机构检查、法人机构综合检查;分为3个阶段,包括4-6月、6-8月、8-10月。
加大对车险市场整治力度
有保险机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反馈,目前,第一阶段的财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人身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已经开始。
在财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上,统筹整合项目包括消保局的“精准打击行动”、财险部的农险专项检查、车险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稽查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检查。
4月20日,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消息,2018年一季度,严重扰乱车险、农险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正是惩治重点。在车险上,自2015年6月商业车险费改启动至今,已有近三年时间。在这一过程中,根据试点推进情况逐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中,NCD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等引进,使得车险赔付率下降,转而在成本管控、分摊上的优势放大,具有更大空间投向前端费用,因此出现了个别财险公司为追求市场份额或业务,进行费用比拼的现象,导致车险费用率持续上升,费用率与赔付率倒挂,成本率居高不下。
面对这些问题,今年以来,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太平财险等财险巨头遭重罚。这意味着,加大对车险市场的规范、整治力度和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将同步进行,强化合规经营信号明显。
4月25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车险市场的主要问题是在费率市场化背景下,竞争异常激烈,由于保险公司治理不健全、发展理念偏差等问题,导致部分市场主体竞争行为异化,比如利用各种方式套取更多的费用用于竞争,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其根源是费率市场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让保险市场主体获得自主的定价权,将本属于微观市场主体的定价权还给保险公司。”
在农险上,朱俊生认为:“目前,农险主要依赖行政的强力推动,以降低承保和理赔成本,但由于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约束不够,以及保险公司自身内控不足,造成虚假承保、虚假理赔和虚假费用等违规问题突出。虽然保险监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对部分保险公司在农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并开展过农险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但通过编造保险事故或是扩大部分农户损失程度进行赔付、赔款用于返还代垫保费等问题,仍然屡禁不绝。”
朱俊生续称:“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农险的发展模式亟待改变。目前,农险的经营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两难困境,即对基于个别农户的多风险保险产品,如果在小规模分散经营状况下运作,则经营成本高,面临可持续发展压力;如果在行政力量的推动下经营,则容易发生违规现象,损害农险的声誉,与农险的政策目标相悖。农险经营模式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农户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的国情与传统农险产品之间的矛盾。为了实现农险经营模式创新,要建立普惠性农业保险体系,以指数保险取代传统的农险产品,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供给效率,从而增强农险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月12日、3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出9张罚单,涉及人保财险、华农财险、阳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4家财险公司的农险问题,合计被罚405万元,3名高管被取消任职资格,3家分公司被责令禁止接受农险新业务一年。
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回头看
在人身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上,统筹整合项目包括消保局“精准打击行动”,人身险部的“治乱打非”专项检查、稽查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检查、反洗钱专项检查。
4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防范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针对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消费者推销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诱消费者出资购买,有的甚至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
除已经开始的第一阶段财险、人身险公司分支机构检查外,第二阶段开展法人机构评估检查、中介法人及分支机构检查两项检查。值得注意的是,在法人机构评估检查的统筹整合项目中,涉及发改部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回头看、财会部的SARMRA评估、资金部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
4月16-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会议指出,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还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中小银行和保险机构的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一些机构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董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高管层职责定位存在偏差、监事会监督不到位、战略规划和绩效考核不科学、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方面。
从保险领域看,截至4月25日,华海财险、利安人寿已经披露违规股权清退结果:前者是同意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接盘,两家违规股东退出;后者拟减少注册资本1.41亿元,注销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41亿股,原第二大股东深圳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跃升为第一大股东;违规股权清退已经超期的昆仑健康仍无结果,已遭监管约谈;此外,涉及违规股权清退的保险公司还有长安责任险、君康人寿。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对上诉人福建伟杰投资与被上诉人福州天策实业以及原审第三人君康人寿营业信托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裁决,认定福州天策实业、福建伟杰投资之间签订的代持君康人寿股权协议无效。
此外,在第三阶段开展的法人机构综合检查中,对上述问题亦多有涉及,并且强调财会部的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全面检查、风险综合评级全面检查,资金部的保险资金运用现场检查,统信部的统计检查和网络安全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