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有两家港股上市银行撤回了A股上市申请,目前A股IPO正常排队的银行数量降至14家。业内人士表示,去年以来监管环境从严,金融机构存在的不少问题逐渐暴露,尤其是在公司治理方面,因此,银行的IPO之路应加强内部管理,妥善解决存量问题。同时,中小银行扎堆上市背后是急切补充资本的渴望。严监管之下,当前银行业资本补充压力客观存在,部分排队银行甚至逼近监管红线。
三家城商行撤回申请
3月16日,哈尔滨银行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鉴于内资股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动,决定撤回A股上市申请,待该等内资股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后再重启A股上市申请。
今年1月,证监会对哈尔滨银行出具的反馈意见指出了多条哈尔滨银行股权问题,如哈尔滨银行股东中尚有76名无法取得联系,包括5名法人股东和71名自然人股东。上述无法取得联系的股东共持有哈尔滨银行179.56万股,占全部股份的1.633%。
反馈意见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76名股东所持股份的来源进行逐笔核查,对上述股份的取得和归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表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H股股东除外)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股发表核查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港上市的盛京银行和徽商银行也先后撤回了A股上市申请。盛京银行去年3月发布公告称,鉴于A股上市申请在审期间,董事会核心成员及股权结构出现变动,决定撤回A股上市申请。
徽商银行重返A股之路则更为曲折。2017年3月,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A股发行。2017年底,徽商银行向证监会申请A股上市恢复审查获批。然而,恢复正常排队不到两个月,该行即决定撤回A股上市申请。2月12日,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鉴于仍需就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与个别董事和股东进一步协商,经与A股发行申请相关中介机构的审慎研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撤回A股发行申请。
公司治理亟待改善
业内人士认为,三家银行先后撤回A股上市申请与当前金融防风险的大背景相关。去年以来监管环境从严,一些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尤其是在公司治理方面。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妥善解决存量问题。
恒丰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杨芮表示,根据这几家银行的公告,撤回上市的原因都与公司治理相关,如董事会核心成员变动、股权结构变动等,这说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对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审核愈加严格。银行的A股IPO之路不仅要看业绩成长,还应重视公司治理。
在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发布的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八大重点领域中,“公司治理不健全”被放在首位,股东与股权方面的诸多乱象被点名。
业内人士表示,有的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个别银行大股东将银行视为提款机,通过信托、资管、股权反复质押等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票据业务、理财“飞单”、“萝卜章”等违法案件在城商行屡屡发生。从风险事件和案件来看,个别城商行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尤其是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以往被高速增长所掩盖的问题将水落石出。这既是一些金融乱象和金融风险的根源所在,也是制约部分城商行进一步转型升级的短板和软肋,还是影响城商行群体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必须下大决心、大力气加以改进。
部分银行资本补充承压
中小银行急切上市背后是补充资本的迫切渴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到2018年底前,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7.5%、8.5%与10.5%。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银行分析师许文兵认为,未来整个银行业都面临一定的资本补充压力。尤其是中小银行,经过近几年快速的发展,资本充足程度已经一定程度下降,未来补充资本需求比较大。同时,监管要求比较高,中小银行的表外业务,非标投资面临一些回表要求,也会增加资本压力。
过去几年不少中小银行在资产规模扩张的同时,资产质量表现并不尽如人意,导致资本快速消耗。以哈尔滨银行为例,2017年6月末,哈尔滨银行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47%,而2016年、2015年末该行总资产均较上年末增长20%以上;同时,该行不良贷款率自2014年末以来逐年上升,2014年末至2016年末及2017年上半年分别为1.13%、1.40%、1.53%和1.65%。
在其他正常排队的银行中,部分银行在资本充足率方面承压明显。如郑州银行最新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该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61%,比8.5%的监管要求仅高出0.11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6月末,厦门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86%,同样逼近监管红线。
监管层人士近日在谈及当前城商行的资本压力时强调,监管部门一方面会密切关注和防范城商行的流动性风险,加强其资产负债管理、资产负债优化等;另一方面,鼓励城商行积极补充资本,包括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向社会募集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