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业内人士在2018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从多个方面推进,包括建立强有力的金融体制,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等。
建立强有力的金融体制
安联保险集团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奥利弗·贝特表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要建立强有力的金融体制,提高监管机构的金融素养,加强金融体系结构建设,利用金融科技确保先进的资产负债管理。还要充分披露企业盈利状况,警惕金融体系外的风险,包括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
瑞银集团首席执行官安思杰表示,为应对金融风险,要让银行变得更加灵活、更有适应性。“金融体系的风险更多来自于外部,所以政策制定者须关注趋势。”安思杰指出,“还要考虑到技术变化,技术的发展会让金融体系盈利更多、更有韧性,但也可能改变整个经济结构和社会。”
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易会满认为,要防止居民储蓄率下降过快引发的经济金融风险以及连锁效应。他建议从战略层面宏观调控、监管政策、市场引导等多维入手。一是要回归资管业务代客理财的本质。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背景下对各种金融行为的规范。三是加快推进银行资产证券化,完善配套政策,盘活信贷存量,增强资产流动性。
“货币基金形式各异,高杠杆、高收益、高风险,一般消费者无从识别。”易会满建议,要理清货币基金的真正属性和工作边界,杜绝监管套利,强化持牌经营,控制杠杆,严格流动性管理,引导规范发展。坚持商业银行在金融资产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
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目前中国仍面临着一些潜在金融风险,一个体现是少数野蛮生长的金融控股集团存在着风险,循环注资、虚假注资,以及通过不正当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比较突出,带来跨机构、跨市场、跨业态的传染风险。对此,他认为要抓紧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等审慎监管的基本制度。
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李晓鹏表示,要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范金融控股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经营品牌,这既是彰显国家实力,更是新时期高质量发展在金融领域的重要体现。”
李晓鹏坦言,现行体制下不宜快速放开对金融控股的准入,建议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五家左右资本雄厚、管理规范、经营稳健、内部管理体系健全的金融控股集团进行试点,逐步推进经营的综合化,支持金融控股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行混合所有制、补充资本金,支持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控股集团开展并购和资产重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金融控股集团开展交叉销售,有条件的金融控股集团可以整体上市。
关于如何规范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李晓鹏提出,一是要认真清理不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特别是对虚假注资、抽逃资本等违规违纪行为应当严格纠正,防止高杠杆、高负债,禁止金融控股机构通过关联交易进行金融扩张。二是要严格审查金融控股集团的股东背景,对相关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和从业者的专业素质应当设置更高的门槛。三是尽快出台金融控股机构的监管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控股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