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方大集团董事长熊建明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建议加大对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同时,应大力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创新,尽快研究并落实包括双重股权结构、同股不同权等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他表示,方大集团作为国内第一批上市的民营企业,希望资本市场能给予实体经济更多的支持。
创新应该脚踏实地
“我对创新是这样理解的,方大集团在1991年底成立的时候,就提出了创新为本的理念,到现在已经二十七年。我们也一直在践行这一个理念来经营企业,所以我觉得创新应该是不断超越自己,有时候甚至要否定自己,否则就达不到创新的目标。”熊建明说。
熊建明表示,没有创新能力或者没有创新思维,企业走不远也走不稳。“创新并不是说要丢掉一切,要结合企业本身的一些特质来创新。好高骛远的创新肯定达不到目标,也不可能实现创新的结果。我认为创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围绕着主业,提升层次或者超越甚至颠覆产业;第二,必须要有一个系统,创新如果只靠一点一滴,很难会汇成一个体系,必须要有一个系统;第三,对创新的效果的评估也是非常重要,比如有些科研院校有一些很好的创新结果,但距离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商品可能还有一些距离,这就需要创新的协同性,需要一个很好的组织。”
在熊建明看来,创新更应该脚踏实地,不要为了创新而创新。“有的是市场需要我们创新,有的是企业本身需要创新。所以我们每一代产品出来,研发的周期短则两三年,长则五六年。比如目前我们幕墙产品的规模尽管不是最大,但是创新的成果是非常显著。”
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创新
“我觉得应该要把创新型企业扶持起来,对传统的企业要升级改造,在技术改造方面也要大力支持。”熊建明认为,当下鼓励企业要往高端走,但这不是靠一两天就能完成的。同时,他非常赞同给独角兽开设IPO绿色通道,但在选择独角兽的时候,还要结合国家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形势。
而为了鼓励创新,熊建明在今年的两会上还专门提出要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创新的建议,他认为在实践中,我国企业创新遇到许多问题,例如有些政策和制度一致性和协同性不够。
因此,熊建明建议大力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创新,尽快研究并落实包括双重股权结构、同股不同权以及在公司法的框架内,允许企业自主制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双重股权结构模式在国外已经被证明是确实可行的制度,该制度对于保持公司创始人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确保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激化企业内生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留住优秀企业,规范和防止恶意收购等都能起到重要作用。
同时,他还认为应鼓励企业进行包括技术、管理、组织和制度等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减税降费,缓解企业资金难;对创新型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通过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有针对性地促进创业创新;对“营改增”的创新型企业允许以人工成本抵扣;加强产业引导,组建产业链分工合作联盟,对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要深度智能化提升,对传统行业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培育“专精特新”,政府要主动引导、强化服务、促进升级。
资本市场不可或缺
“资本市场对我们的发展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国内最早一批上市的民营企业,熊建明表示,正是资本市场让方大集团的发展插上了翅膀。对此,熊建明表示,方大集团屏蔽门产业的成功正是借力于资本市场。目前,方大集团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屏蔽门制造商。“公司已开发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铁屏蔽门系统,方大集团在这个领域是具有发言权的,所以国家的屏蔽门标准是由方大集团参与制定的,这一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我国在这领域的空白。”
而方大集团的屏蔽门产业更是借助资本市场的募资增发顺利建立起来。“我们在进入屏蔽门产业之前就已经研究了5、6年,但是需要资本把它放大,所以通过募资之后就在东莞建立了专门的工厂、专门的测试基地,在东莞还有一部分研发中心,资本市场对方大集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熊建明看来,目前的资本市场是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监管体系以及投资者都开始成熟。但同时有一些优质的企业PE很低,需要让真正优质的上市公司价值得以体现,让投资者获益,也可以增强企业的信心,希望国家能对这些企业在资本市场层面可以给予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