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高培勇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税收。从某种程度上看,高质量发展是在高速增长难以为继的条件下做出的一个既“被迫”也“恰当”的选择。当高速发展的空间被压缩时,就需要寻求“精耕细作”。因此,它既是被迫的,同时也是恰当的选择。
经济发展要避免“新瓶装旧酒”
中国证券报:目前经济增长高度重视提质增效,追求高质量发展。在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下,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高培勇: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最大的难题是理念思想战略的转变,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过去学习的宏观经济理论以及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所使用的分析工具,大都植根于经济发展旧常态的背景下。当我们提出经济新常态时,它面对的、做比对的是经济发展的旧常态。
比如,当分析经济形势时,我们使用的传统分析方法和理念一是周期性变化,二是总量性因素。经济一旦出现波动,我们习惯用周期性变化的眼光去看待经济形势。当经济出现问题时,我们会从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差额角度去分析经济形势。在经济新常态条件下,这需要做出调整。它有周期性因素和总量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供给侧、结构性因素。
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经济建设成就举世瞩目。这也形成了一种传统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比如大干快上、招商引资等。“浸泡”久了,我们在讨论下一步该怎么发展时,率先想到的还是如何去搞投资、拉资金、上项目。因此,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率先要解决的是理念思想和战略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难免出现“穿新鞋走老路”、“新瓶装旧酒”。
建立现代税收制度
中国证券报:从财税体制改革的角度来看,如何平衡好宏观税负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如何更好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培勇: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税收。某种程度上看,高质量发展是在高速增长难以为继的条件下做出的一个既“被迫”也“恰当”的选择。当高速发展的空间被压缩时,就需要寻求“精耕细作”。所以它既是被迫的,也是恰当的,是一个最佳选择。
在这个背景下去考虑税收制度建设,就需要把税收的目标定在如何推进经济提效增质的道路上,就是要提高整个经济和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税收和企业竞争力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税负分配的问题。比如征多少税,怎么征税,如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竞争力的提升。当前的问题是过于偏向间接税,只有少部分直接税。70%都是间接税,只有30%是直接税。
此前,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了现代税收制度的改革目标。当下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推进路线图就包括了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需要强调的是,逐步提高直接税显然就要降低间接税。因此,迄今为止,整个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着力点在于减轻企业税负。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要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全年要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增加直接税上,要有实质性举措。比如,正要启动的个人所得税向综合所得税制改革、加快进行的房地产税立法等。
一减一增之间,所凸显的就是税收制度的现代化,也就是要以税收制度的现代化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个人所得税改革步伐加快
中国证券报:从个税改革进程来看,今年有望逐步加快。在你看来,个税改革要注意哪些事项?
高培勇: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就已非常明确,而且一再强调要走综合道路。事实上,综合制的提法在1995年就已提出。20多年前就已确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道路。
个人所得税区别于消费税和流转税,最大的差别就是它要考虑到人们的收入状况,要着眼实现在税收负担分配问题上的公平正义。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它是一种分类所得税,分类所得税的特点是代扣代缴和源泉扣缴,它只考虑单笔的收入,而不是全部收入。这和我们的发展水平、征管水平相一致。
当下已经提出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打造现代国家制度体系时,税收制度作为它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之一,也不能不现代化。在此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意义就极其凸显。另外,也特别需要向公众普及税收知识,特别是确立纳税人意识。纳税人要明白为什么要纳税,纳税就是负担政府活动成本,但这种成本的负担是通过纳税制度分摊到纳税人身上。因此,税收制度调整实际上是税收分担标准的一种调整。
税费负担怎样分配才能更为公正和正义,必然要考虑到人们的收入水平和能力。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联系在一起就是综合考虑。这向我们传递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个人所得税向综合所得税制改革的步伐和进程要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