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网站8日消息,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近日在2018年全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表示,2018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打好治理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防范声誉风险攻坚战。
梁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出台以《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为统领的各类规范性文件20余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
梁涛要求,2018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监会“1+4”系列文件要求和2018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险业姓保、监管姓监”,打好治理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防范声誉风险攻坚战。一是要抓住关键,通过立规矩、严考核,强化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二是要聚焦服务,继续深化保险公司服务评价,深入开展保险小额理赔监测,加快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督促保险公司切实提高和改进保险服务水平;三是要精准发力,针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和突出公司,组织开展“精准打击行动”;四是要化解矛盾,继续推进投诉处理、纠纷调解、诉调对接、司法裁判等环节有机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投诉事件和声誉风险;五是要夯实基础,扎实做好保险实名登记、保险广告行为监管、《保险消费投诉管理办法》修订、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落实、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各项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