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证券报记者提出的“目前中国存托凭证(CDR)研究得怎么样”问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6日表示,目前正在进行中,这个也是国际惯例。
在回答“海外上市的新经济企业回归A股,适合IPO还是CDR的方式”时,他表示,CDR的方式更合适。这是国际惯例,可以避免一些法律原则上的不适用情况。
对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支持新经济企业发展,阎庆民表示,证监会在支持“四新”企业方面会有很多创新。至于是否会降低企业盈利门槛,这取决于技术参数。如果技术参数和产业未来发展一致,未来制度肯定要做出很多调整。
对于是否允许同股不同权的企业回归A股,阎庆民表示,这些都是新经济体系里涉及的,相关政策会调整,新经济企业认定标准要各部门共同制定。
对于投资者保护是否会有新的措施,阎庆民表示,将继续按照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要求,从制度上、法律上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除了加大保荐、中介机构的责任外,还要敦促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履行职责。
谈及去年金融科技企业赴美上市潮,阎庆民表示,“要按照十九大精神,建立现代经济体系。我们把制度刷新以后,就可以鼓励它们在国内上市,包括从海外回归。”
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是否有新的举措,阎庆民表示,“过去证监会都有持续分红机制,只要公司达到分红条件,就要求必须分红,同时还要保护投资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