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2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他提交了题为《关于加强金融精细化监管的建议》的提案。
谢卫认为,从金融发展的历史来看,危机与发展相伴而生。监管政策的导向就是要妥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牢牢把握金融业平稳发展的主线。而在当前强监管的氛围下,还需要讨论如何实行更为科学更为精细的监管政策,全面而准确地理解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监管提出的新要求。
谢卫表示,过去一年来,各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弥补监管短板。据不完全统计,“一行三会”在2017年密集出台了超过300份的监管文件。这些监管措施的出台对遏制金融乱象的蔓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起到了积极作用。
谢卫针对加强金融精细化监管提出了五点建议:第一,监管政策需要科学预判。要不断研判经济金融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并做出及时的应对。
第二,监管政策要保持定力。任何一个监管政策的出台既要着眼当下,也要兼顾长远,给被监管者一个明确的预期。金融管理部门不能因为经济形势的变化和行业的诉求而竞相降低监管标准来支持所辖机构获得相对的竞争优势。
第三,谨慎使用窗口指导。从我国的监管实践看,窗口指导更多地运用在监管企业具体的经营行为,因而运用的比较广泛,对于一些苗头性问题,窗口指导往往比较有效。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政策有效期难以明确。二是标准难以统一。三是严肃性不够。
第四,提升监管的技术手段。当下金融业务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已经深度嵌入金融领域,金融市场的繁复程度远非以往。因此,加强对金融数据的分析和共享,提升科技监管的水平,从数据中出监管政策应该成为下一步监管的方向。
第五,监管人才需要优化。精细化监管需要高质量的监管队伍。长期以来,受制于体制和薪酬因素,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很少能够充实到监管部门,应该从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高度出发,对部分金融监管的岗位进行必要的体制创新,优化和充实现有的监管队伍,使金融监管政策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