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8年2月5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副主任吴宏耀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刚刚韩主任提到这次《意见》提到很多政策性改革制度支撑,《意见》也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提出要探索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否意味着农村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将有突破性进展?谢谢。
韩俊:新形势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精神,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第一,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现在,中央已经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再延长30年加起来就是75年,这个承包期已经是很长了。下一步要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真正给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第二,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项工作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非常基础性的一个工作,现在已经到了收尾阶段。
第三,进一步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在坚持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第四,系统总结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加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每年有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人口大量迁移,在农村就出现大量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武汉市做了一个调查,到2016年底,全市1902个行政村,农村房屋73万套,其中长期空闲的农房占到了15.8%。前不久,我去河南调研,一个216户的村庄,常年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有46户。大量的农房和宅基地闲置,任其破败是一个很大的浪费。利用起来就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是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在总结有关试点县(市)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改革需要探索的任务。当然,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会有很大的不同。
比如说,承包土地经营权,鼓励流转、鼓励适度集中,宅基地就不存在鼓励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问题。下一步,在改革试点过程当中,需要认真的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研究。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目前,社会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关注度非常高,必须准确理解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改革是要鼓励大胆探索,看不清的问题先探索。但是,必须守住底线,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文件明确提出,一个“不得”和“两个严”,即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要严格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同时,在城镇化进程当中,我们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权,不能强迫农民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进城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