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2月4日电(记者郭雅茹)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获悉,河北省2018年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口按最低档次代缴养老保险费,预计全省将有约300万贫困人员受益,各级政府每年补贴资金共3亿元。
为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8年1月起,河北开始实行新的社会保险扶贫政策。
本次实行的社会保险扶贫政策范围是具有河北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已脱贫人口和未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中,医疗保障救助扶贫政策覆盖范围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意见》提出,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补缴,可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十三五”期间,贫困人员可叠加享受农村低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