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开启晒家底模式,国务院将每年报告“明白账”
祝嫣然
从今年开始,国务院将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晒一晒国有资产“家底”,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将在今年10月份进行,重点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十九大召开后,十九届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文件、首次确立的一项制度。
《意见》明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近年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就国有资产管理听取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有所增强。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日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报告的主要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还没有完全覆盖其他企业国有资产,特别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尚未列入制度化的报告范畴。这项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有待从制度上加以完善。
上述负责人表示,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要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国企国资改革进入深层阶段,需要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的监管水平与力度,从制度立法层面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胡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项制度有两大亮点。一是高层次、全覆盖,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全口径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有利于从全局推进国有资产的布局与结构调整,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整体作用。
二是制度设计完善、相互衔接与补充,在制度上考虑了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衔接,特别是与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相结合。以建立起多层次多角度、既相互分工又有机衔接的人大国有资产报告和监督机制。
此外,上述负责人表示,《意见》借鉴现有的法律规定确定审议程序的基础上,强化了监督力度。为便于报告制度与现行实践有机衔接,意见主要根据监督法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并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视情况需要可以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必要时,可依法作出决议。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意见》明确规定国务院要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分解细化到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和整改,要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6个月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整改和问责情况。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10月份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必要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作出决议。审议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将审议意见送国务院研究处理。国务院要在2019年4月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和问责情况。